记者昨日获悉,为持续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和《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指南》的安排,福州市纪委今日启动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1+X”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工作具体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9月1日至9月20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机关局、市外侨办、市总工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开展专项督查,并及时将专项督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线索书面报告市纪委。第二阶段从9月21日至10月31日,市纪委组织5个督查小组,抽调督查人才库人员参加,每组4人,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分别带队对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相关职能部门督查过的单位或问题反映比较多的单位进行抽查,既检查相关单位“两节”期间部署开展廉洁自律工作情况,又检查相关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同时,市纪委组织力量对市直职能部门专项督查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带队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做到快查快结,并视情进行问责追责,适时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
“1+X”督查工作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带队督查发现“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不部署、不检查、不落实的,将督促相关单位启动问责程序,推动工作落实;对市直职能部门在专项督查中,履职工作抓的不紧、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市纪委将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督促整改。(记者 李效翔 通讯员 榕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