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村公路买了保险,道路遭受自然灾害损毁后,再也不用为没钱抢修而犯愁了。”24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许永西告诉记者。
近日,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省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安排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为农村公路购买农村公路财产综合险,以有效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抢修能力。
据了解,福建早在2010年起就创造性地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全省性指导意见,是全国第一个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省份。
许永西介绍,除了农村公路等级较高、抗灾能力较强、灾毁风险较小的部分地区外,绝大多数市、县都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灾毁保险,预计今年将有超过7万公里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成为农村公路财产综合险标的,占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的八成以上。
“一旦农村公路出现损毁,理赔也将有绿色通道。”许永西说,保险公司将通过“绿色通道”,依托较完善的保险网络迅速开展受理、查勘、定损、理赔,若发生大规模灾害时还应先行预赔,从而快速筹集抢通修复资金。
据了解,此次福建省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执行统一的费率标准,具体以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招标结果为准,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摊。从2016年起,对全额由财政出资或设区市公路局出资投保的县(市、区)给予省级财政支持,其中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支持,省级财政分担90%保费;对中等发展水平县、经济发达县,省级财政分别分担50%、30%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