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昨晚发布消息,8月15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长乐市人民政府原市长王松(正处级)决定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王松(资料图)
王松简历
1984.09~1988.07 厦门大学政法学院政治学专业学生;
1988.07~1993.02 武警福州指挥学校政法教研室教员;
1993.02~1996.03 福州市委政法委科员;
1996.03~1996.09 福州市委政法委案件督办协调处副处长;
1996.09~1998.01 福州市鼓楼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8.01~2002.05 福州市鼓楼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温泉公园管理处主任;
2002.05~2010.03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0.03~2013.09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3.09~2014.01 长乐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2014.01 长乐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6.05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