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年21天撬车130辆 “江湖险恶”被刀捅烫烟头(图)

成都商报

无奈的警察:

这样下去早晚出大事

我们该拿他怎么办?

专案组民警牟麟记得,至少在易明11岁时,他就曾经逮过他。“我对他印象特别深刻,娃娃脸,身材很高大。”除了刑警大队,当地至少3个派出所逮过易明。

而易明自己说:“警察至少抓了七八次。”警察抓他的原因有偷手机、偷自行车、撬车窗等。每次进去后,易明都呆不了多久,就被警察放了。

“我们反复核查了他的年龄信息,确实没有年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牟麟说,每次抓到易明,他们都感觉非常痛心,又无可奈何。牟麟说,他们也知道把易明放了,他还会参与犯案,造成他人财物损失,社会无法接受。“我们只能依法,批评教育后交给家长管束。”

牟麟不无担心地表示:易明这种年龄的孩子,别看他个子高大,但心智并不健全,完全是被成年违法人员牵着鼻子走。“要是再这样混下去,早晚要出大事。”

(涉及未成年人,文中人名除民警外均为化名)

【专家调研】

不宜简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按照现行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才会承担刑事责任。13岁少年屡屡发生的极端、恶性案件,现行刑法不会采取刑罚手段。14岁刑事责任年龄是否适当?要不要降低?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采访国内部分刑法专家及成都市中院、市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相关负责人并了解到,近年来低龄化犯罪问题的确引发了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讨论,并有专家进行调研。但是,目前法学界和司法实践得出的普遍性结论是:不宜简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因为,造成犯罪低龄化的根源,在于家庭教育和社会关爱的缺失。”

据成都市检察院未检处副处长何娟介绍,去年6月,全国知名刑法学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英辉曾带队,在成都市检察院做过相关调研。其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是当时争论较大的关注点,调研中,绝大多数参与调研的人员在座谈时表示,不宜简单降低刑罚年龄。

“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也是社会的受害者,总体来说应该予以教育挽救、宽容关爱。”何娟称,如果按大家讨论的,简单粗暴地降低刑罚年龄,不仅达不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甚至可能陷入一种恶行循环。

成都市中院未成年及家事审判法庭负责人介绍,从司法实践看,的确不适宜简单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而应从社会根源寻找未成年犯罪动因并预防。

四川川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冉彤是受访中少有的支持者,他支持刑责年龄适当降低,但处罚可降低,原则上,对未成年人犯罪,“要打痛不打伤”。

针对个案改刑责年龄,更多孩子会受刑事追究

“一味降低刑罚年龄,达不到预防犯罪的目的。”何娟称,专家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虽然有的国家和地区将12岁或13岁作为起刑点,但在目前的中国并不适应。目前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很多,根本原因在于家庭教育缺失、社会关爱缺失。另一方面,目前并没有权威数据统计过,究竟有多少不到14岁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如果因个别极端案件,而盲目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只会让更多娃娃被严苛的刑罚追责,起不到从根本上预防犯罪的目的,也与当下“预防、挽救”失足未成年的司法政策不符。

温江检察院未检科负责人刘旭称,即使法律将起刑年龄降为8岁,也并不会杜绝犯罪低龄化,未成年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一味给予刑罚打击,对他们的年龄而言,也未必公平。”

成都市检试点“强制亲子教育制度”

据何娟介绍,成都市检察院从去年开始试点推行“强制亲子教育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家长进行强制教育,引导他们如何与孩子沟通,如何关注关心孩子,如何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这项制度目前在全国都是一项较为创新的工作,试点一年多,社会效果较为明显。”

何娟介绍,强制亲子教育制度,是检察机关引入第三方公益机构,有针对性地设置系统课程,每周定期组织家长进行培训,同时,对个案分别进行指导沟通,以此帮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走出困境。“要让有污点的未成年人真正回归社会和家庭,才能断除他们继续违法犯罪的可能。”何娟表示。

“社会配套措施需要跟上。”刘旭称,要从根本上杜绝未成年人犯罪,得从家庭教育方面进行引导,“像泼汽油案中的13岁小孩的家长,就应该属于强制亲子教育的对象。”

【对话少年】

“在外面混不下去了也不想回家”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和成都商报记者一般个头的易明,一直谦恭地坐着,声音平和、礼貌,绝不抢话,如同一名正在向老师请教答案的学生。

易明回忆,小学六年级上学期,刘僵等几名比他大的少年总来学校门口找他。“那时觉得读书无聊,不想背课文,想耍。”易明就跟着混“江湖”,可刘僵等人不是白带他玩的,要他一起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