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启动“1+X”专项督查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福建日报

日前,福建省纪委正式启动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这是福建省今年初以来通过突出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增强担责意识,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再巩固、再深化的新举措,旨在形成针对“四风”问题的监督合力。

“1+X”专项督查,“1”指省纪委对省直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X”指省直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和推动。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既包括抓好本部门本系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包括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对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部署开展“1+X”专项督查,就是要从源头上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这是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根据专项督查工作方案要求,省直各职能部门必须主动厘清本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的职能职责,并将其列入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党组(党委)、纪检组负责人对职能梳理情况“签字背书”,以此促进部门业务工作与“1+X”专项督查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激发履行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同时,省直各职能部门将在福建省已出台的27个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基础上,根据职能定位,强化制度的“立、改、废”工作,提升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党委(党组)加强领导、纪委监督协调、部门主动履职的协作共管机制。

据悉,此次督查已对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10个省直职能部门进行具体分工和任务安排。比如,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负责对财务监督和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从中发现和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线索;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对各类津补贴、奖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从中发现和查处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等线索;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对税控系统发票信息、查验发票管理系统和记账凭证进行核查,从中发现“四风”隐身衣问题等。

10月中下旬,省纪委将会同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对照各部门梳理出的职责进行督查,并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工作抓得不紧、成效不明显的部门,督促整改、视情问责;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督办、倒查问责,并不定期对典型问题点名通报曝光。

(记者 何海铭 通讯员 郑文锋 杨心怡)

[责任编辑:黄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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