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应对舆情谁还敢“躲猫猫”?国务院下文“逼”你回应!
国办印发了《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作出部署。政府对舆情工作一向重视,而此次的《通知》,与以往大有不同。究竟哪里不一样呢?请小伙伴们往下看。
国办《通知》给长安君最强烈的感受是:它将使政府舆情回应,彻底告别“倒逼”模式。并且建立起一种积极主动进行舆情回应的制度化新常态。
有了自上而下的制度和规范,发生舆情后,你再不敢说、不愿说、不屑说、不及时说,制度,会逼着你必须去说。
该《通知》最大的意义在于:形成了一套逼着部门负责人和新闻发言人必须开口回应政务舆情的机制,让相关责任人再也找不到理由去推卸和躲避。那么,从哪儿“逼”起呢?
首先,从回应时间上逼。
虽然过去也有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的要求,但笼统和抽象的规定,有很多可以钻的空子。比如要求第一时间回应公众――“第一时间”如何界定?是一天,两天,还是三天?
这一次,《通知》就作了明确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这个硬性规定,让相关负责人没有可钻的空子,逼着政府部门必须在发生重大舆情后,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别说还不了解情况,也别说还没准备好,更别说不知道说什么。
舆情发酵以秒计算,有“黄金四小时”之原则。无论有何困难,24小时内有政府的权威声音,绝对是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从涉事责任部门身上逼。
谁负责回应?过去规定得也很模糊。第一责任人怕面对舆论和公众,随便找个人出来应付舆论,既没有权威性,也没有让公众看到政府部门的坦诚。
《通知》针对这一点,明确了责任:对涉及国务院重大政策、决策的政务舆情,毫无疑问,由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回应。对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则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属地原则、分级原则,来确定哪一部门负责回应工作。
《通知》一个极大亮点,是明确了“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这对承担巨大舆情回应压力的宣传部门而言,是不小的减压减负。让宣传部门负责舆情工作,是陋习。无论从当事属性,还是从掌握的信息量和专业性,涉事责任部门才应该是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事事推到宣传部门,滋长的,是一些部门的回应惰性。这是个恶性循环,越不回应,就越缺乏回应能力和媒介素养;而越缺乏能力,就越不敢回应——舆情薄弱环节,就是这么产生的。青岛天价虾事件,就是在部门推诿中使舆情愈演愈烈,从一起地方宰客事件,发酵成大丑闻。《通知》明确了权责,就会逼着相关责任人积极回应,无法踢皮球躲媒体。
还有一个亮点,是对相关部门责任人提出了要求,逼着“部门责任人”去站到面对公众的一线,而非习惯性推给下级面对。这方面,中办、国办早前就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遇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今年两会前,李克强总理也接连两次“发话”,要求各部委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回应舆论关切”,使今年的部长通道成为两会亮点。这一切包括此次的《通知》,既能体现政府回应的诚意,也能避免层层授权中的信息损耗,更能形成自上而下,善待媒体的示范效应。
第三,从回应内容上逼。
我们的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已经基本形成了发布、解读、回应衔接的配套工作格局。但是这与互联网对政府治理的要求和老百姓的期待相比,还存在有问题。比如一些政府部门对舆情回应不到位:有的是不回应;有的虽然快速回应了,但由于回应者层次不高、不掌握事件核心信息,回应内容缺乏“信息含量”,导致回应本身的无效。没有实效的民意回应,就等于没有回应。
《通知》对此有了要求:“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
这相当于对政务舆情回应的内容质量有了标准:要求回应者不能“打太极拳”,要讲逻辑性,要有说服力,要切实起到承接民意、尊重民意的作用。对舆情回应内容的规定,就是对舆情回应实效的保障。
长安君还看重的一个亮点,是《通知》的这句话:“对出面回应的政府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
这对直接面对舆论的官员,是很大的红利:既有授权,让发言人“有话可说”,也减了压,可以宽容失误。怕说错话的焦虑,曾经养成一些发言人“没稿不发言”、“只讲官话套话”的习惯,从而使舆情回应缺少效能。“自主空间”和“宽容失误”是巨大进步,将使政务舆情回应不再成为一个大家都不愿接的烫手山芋。
第四,从奖惩制度上逼。
一些地方的一些部门,不适应媒体传播格局的深刻变化,骨子里仍然把舆情回应工作当成花瓶,认为它是软性的、务虚的,中看不中用,而且容易添乱。这方面工作做不到位,也不会有人管,所以虚应故事的情况屡见不鲜。
这下《通知》也给出了硬性指标:“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政务舆情回应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
纳入考核,也就牵扯到奖惩。《通知》也不含糊,“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长安君讲到这里,小伙伴们是否有一种“好给力”的感觉?政务舆情回应不能都是靠舆论“倒逼”,像挤牙膏那样一点点逼出来。在老百姓需要获得完全信息时,不及时应对和提供信息,既让政府在面对舆情时失去主动性,又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通知》如能落到实处,“舆论倒逼”将彻底成为历史,政府将会做的,是面对老百姓们的提问,主动交出一张满意的答卷。
长安君想说的最后一点是,自媒体时代,政法君们可以说是面对着最集中、最频繁的舆情危机,最容易受到社会质疑,处于风口浪尖的群体。孟建柱书记强调,针对涉法网络舆情,要统筹好综治资源和社会资源,做到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这为诸位政法君,提出了舆情工作的要求和原则,而处理好涉法政务舆情回应,更是政法系统必须面临的新常态和必修课。《通知》既带来了前述的利好,让政法君的工作更好做;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它更加强调了制度的力量,督促大家主动、及时地站到舆论前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