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漳浦检察院被指借纪委名义拘禁干部,县纪委称未参与办案
2015年5月22日,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林耀德被从单位带走,之后不知去向。6天后,林耀德被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受贿。
他“失踪”的这6天,成了一个谜。
漳浦县检察院称,前5天纪检部门对林耀德组织调查,最后一天移交至检察院。而林耀德则称,自己被检察院人员带走,对方未出示任何手续,6天一直被拘禁在漳浦县检察院内,受到严酷的刑讯逼供,从未见到过纪委的人。
漳浦县国土局一楼的监督台中,监察大队大队长林耀德的头像图片已被撤下。 澎湃新闻记者王选辉图
澎湃新闻从漳浦县纪委一领导处了解到,林耀德没有来过县纪委办案点,检察院方面曾让县纪委直接参与办案,也未获县纪委领导同意。
2016年7月1日,林耀德案在漳浦县法院开庭审理,林被控涉嫌受贿9万元。澎湃新闻注意到,漳浦县检察院向法庭提供的纪委移交案件的证明,并非漳浦县纪委所开,而是该县纪委驻国土局纪检组盖的章。
福建一地市纪检系统干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区县一级的驻局纪检组权限很小,没资格独立办案或者和县检察院直接对接移送案件。
2016年7月12日,漳浦法院通知该案延期审理。林耀德家人及律师目前已向最高检、福建省检察院、漳州市检察院提交了对漳浦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的举报材料,他们认为,漳浦县检察院个别人涉嫌冒用纪委名义办案,对林耀德实施非法拘禁,并非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