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2016年丰泽区补充招聘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公告》,拟招聘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43名。7月25日至29日,在丰泽区机关幼儿园接受报名。
2016年丰泽区补充招聘幼儿园
编外合同教师公告 经区教育系统编外合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组织2016年丰泽区编外合同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最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3月10日后出生);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6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必须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6.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7.需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或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至今尚未被公立学校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福建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参加过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达50分及以上(按折算成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
3.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未正式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先提供相关资格办理证明,并最迟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非应届毕业生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
6.以下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
(1)2016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
(2)福建省内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
此外,2016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29日。
2.报名地点:丰泽区机关幼儿园。
3.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报名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参加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单;
(2)经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符合加分的相关证明及举证材料;
(3)相关的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部分证书暂时无法及时提供情报的应先提供相关资格办理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面试。
四、面试
采取片段教学与专业技能相结合的方式。
面试时间为8月8日,面试地点在丰泽区实验幼儿园。
片段教学的教材为2016年区属公办幼儿园大班使用的教材(科学领域)。片段教学的题目现场抽签产生,允许每位考生准备60分钟,片段教学环节每位考生限时1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为:蜡笔画(限时30分)、讲故事(30分),蜡笔画限时60分钟,讲故事限时5分钟。蜡笔画的题目及相关要求已公布(详见《2016年丰泽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面试公告(一)》,考生可到丰泽教育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fzjyxx.com/)。
五、体检
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有教学经验者优先。8月10日组织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最新《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负责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档案调转(由丰泽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与查阅、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考察合格后,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合同教师签订聘用合用,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编外合同教师的相关待遇、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等参照《丰泽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用人单位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交,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向丰泽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2508503。 (二)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丰泽区教育局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