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6日,上海男子朱某无证驾驶轿车上路。在交警执法时,他拒不配合,并将交警陈某向前拖行了一段距离。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对朱某以妨害公务罪提起了公诉,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
不配合执法,司机开车带倒民警
据检察院介绍,3月26日,交警陈某在吴淞路武进路口进行交通整治,看见有三辆汽车从哈尔滨路向吴淞路方向行驶并违章左转至吴淞路上。陈某依法将前两辆车拦了下来,并收取了驾驶员的证件。
第三辆车上的司机正是小伙朱某,当天他和朋友开车出门购物。没有驾驶证的他,为了躲避检查,变道右转向四平路方向开了一段后掉头,再次驶回吴淞路武进路口时遇到红灯停车。这时交警上前进行执法检查。
没有驾驶证的朱某心里很慌,想借机逃走。恰好信号灯转为绿灯,朱某就猛踩油门,驾车往前开。交警陈某站立不稳,被拖行了一段距离后,被甩在了马路上。交警面部多处擦挫伤,右上中切牙折断、暴露牙髓,双手背擦挫伤,分别构成轻微伤。
刑满释放不久,没有驾驶证
庭审中,虹口区检察院公诉人对被告朱某进行了讯问。朱某说,自己从未取得驾驶资格,自己的驾驶技术都是自学而来。当被问及为何不在取得驾驶证后再开车时,朱某表示:“因为刚刚刑满释放没多久。”
原来,朱某曾因为贩卖毒品获刑,在2015年10月刚刑满释放。按照法律规定,他暂时不能申请驾照。出狱后,他一直处于无证驾驶的状态。在交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时,朱某的大脑一片空白,一门心思想着逃避检查。事后,朱某在家人和朋友的劝说下,向派出所投案自首。
最终,经过公开庭审,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
虹口区检察院透露,从今年3月份上海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以来,虹口区检察院受理了多起以暴力方法阻碍交警执法的妨害公务案件,此次公开庭审的案件就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一类。检察官提醒,对警察的执法行为有异议或对处罚不服的,当下不能冲动,不能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交警执法、妨害公务,有误会可以解释,如果解释不被接受,那么在完成交警对你的处罚以后,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