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民状告水务局背后:政府借清淤之名填湖

凤凰资讯

图中绿色区域是修路新填的沙湖水域,水务局要求在图中蓝色处就地补偿。这在“山鹰”看来是很荒唐的,就地补偿的水域原本就是2009年清淤是填湖的。

状告水务局

除了为国土规划局改变蓝线外,水务局一路都在为其开绿灯。

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是环湖路项目的业主单位,武汉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是代建单位。2015年1月21日,在公示期间有居民反对的情况下,水务局发给地产集团《武汉市水务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武汉许湖泊准许201501号文件),决定书提到:你公司提出的沙湖环湖路北段,同意沙湖环湖路北段(沙湖大桥至福星西路)道路排水工程临近梦湖水岸段,永久占用沙湖水域约537平方米,临时占用湖泊约2180平方米,就地补偿水域640平方米,临近湖北大学附小段采用施工采袋土围堰方式,临时占用沙湖水域面积5080平方米。

“山鹰”不认可“就地补偿水域640平方米”的说法,他告诉凤凰网:“他们新填550平方米,计划补偿的地方是2009年填湖堆的淤泥,本来说是干枯后要运走的。”

在与相关单位博弈的过程中,除了协调,梦湖水岸的居民还选择了行政诉讼这条路。

国土规划局公示环湖路规划方案后,“山鹰”开始与武汉市环保组织取得联系,让他们知晓此事。“老百姓与政府博弈,力量很弱小,你的声音可能忽略不计。”“山鹰”联系媒体,自己也在社交平台上发声,争取一切能争取过来的力量。

和北京“自然之友”取得联系后,“山鹰”认识了环保公益诉讼律师曾祥斌,梦湖水岸居民决定行政诉讼,要求水务局清淤还湖。

曾祥斌给“山鹰”拟了一份需要通过信息公开获得的证据清单。第一次申请信息公开时,梦湖水岸居民向水务局、国土规划局、环保局、园林局、发改委寄出了29份EMS信件。寄出的信件,全部收到了回复,但其中有些以“涉及到第三方信息公开,不便回复”为由拒绝公开。修改了问法,居民第二次寄出15份EMS信件。

在这些信息公开的回复中,“山鹰”更加相信清淤填湖是为了给环湖路修路基,最初清淤的环评报告中,湖北大学附小到梦湖北岸一带是被拟定为永久堆场,填湖2.35万平方米。

证据收集完毕后,居民开始起诉。由于当初是居民吴江平在“治庸风暴”期间向市政府写的信,水务局的回复也是针对吴江平的,为了简便,最初的诉讼是吴江平一人提起的。2015年7月,吴江平向水务局所在法院提起诉讼,江岸区法院开始时不立案,说应该去武昌区起诉,后来武昌区又把皮球踢回了江岸区法院,吴江平让法院写不立案的理由,最终江岸区法院才立了岸。

水务局知道自己被告了后,找到吴江平所在单位。吴江平的单位和水务局有业务往来,水务局让吴江平的领导劝他撤诉,如果撤诉,水务局马上把600万的工程款结了。无奈之下,吴江平撤诉了。

在吴江平起诉的过程中,以“山鹰”为代表的梦湖水岸居民参与了一次武汉电视台组织的电视问政。请好假的“山鹰”中途接到通知,电视问政取消。但后来经过武汉电视台台长协调,水务局又同意了参加。问政现场辩得很激烈,“山鹰”指责官方是“先乘车后买票”,官员们辩驳自己是有批文的。在“山鹰”看来,问政现场是一边倒的偏向居民一方。最终,节目没有播出。

吴江平撤诉后,梦湖水岸小区39户居民联名起诉了水务局。在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1、39人投诉反映事项是否属于被告市水务局的法定职责?2、被告市水务局是否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水务局认为自己不是责任主体,居民应该告水投公司。

最终,江岸区法院没有支持水务局的说法。今年3月29日,江岸区法院作出行政判决,责令水务局针对《要求兑现“清除沙湖北岸填湖淤泥”承诺的函》中反映的淤泥及建筑垃圾填湖的问题继续履行调查和处理的行政职责。

3个月后,武汉连续一周强降雨,雨水下到湖中,加上水务局将城市内涝排进沙湖,沙湖水位上涨,漫过了淤泥堆积处。7月7日,雨后初霁,武汉水务局开始践行官司败诉的结果。除去修环湖路用的淤泥,湖北大学附小到梦湖水岸沿线堆场的8万多淤泥被清走,填占的沙湖水域终于被恢复。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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