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报业记者成某涉嫌强奸最新进展 已被刑拘

中国新闻网

受害者与朋友的对话

源众性别发展中心的律师李莹告诉凤凰网,根据帖子描述,当事女生和成某在此前并不熟悉,没有感情基础,当事女生向同学呼叫“救命”,向成某表达了“我不想做”。强奸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志”,很明显成某的行为构成了强奸。而成某事后向女生转账两千元,无论当事女生是否同意,可能是成某故意制造性交易的场景。如果是性交易,一般事前会有议价行为等。真实情况,有待警方侦查。李莹律师强调,如果网贴内容属实,这和“宋山木性侵案”有相似之处,“温柔的强奸也是强奸”。

凤凰网就此事致电成某,无法接通。凤凰网致电东山派出所,亦无人接听。

28日晚十时许,广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27日19时许,一名女事主向天河警方报警,称被一名男子强奸。经了解,因案发地在寺右二马路,天河警方接报后将该案移交越秀警方调查。经越秀警方初步调查,女事主张某(21岁,某大学大三学生)反映当天下午16时许,其被以前实习时认识的男子成某(29岁)带至寺右二马路某酒店房间内实施强奸。目前,越秀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南方报业集团6月28日晚亦发表声明,“关于网传本集团一记者诱奸女实习生的帖文,集团高度重视,已经组织调查,如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