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尖沙咀钟表店抢劫案两嫌犯去年在深圳被捕
赖昌星能从加拿大被引渡回中国,中美之间能签署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值得注意的是,美、加都是英美法系国家,它们与中国内地的意识形态分歧都很大。而一个内地嫌犯如果在香港宣称他受到“政治迫害”,当地舆论就很可能向警方和法院施加压力。即使舆论还没动起来,对潜在压力的预期已经存在,会让相关机关和公务人员发憷。
香港和内地挨得这么近,内地人进入香港的手续总比出国容易办些,可想而知有过多少内地嫌犯曾在香港“路过”甚至“落脚”。香港这么多年对内地却是0遣返,这不仅不利于内地的社会安全治理,对香港也会留下隐患。
170:0的这个比例是值得深思的。可以想见,内地警方在对港工作方面做了一些照顾和让步,这可能也是两地多个合作领域情形的缩影。有人说,内地的对港工作有些当初没有开好头,导致了部分港人某些不应有的错位认识。如果现在要调整,难度就大多了。
断然做改变恐怕的确不妥,那样的话可能带来一些冲击,新造成的问题可能比要解决的问题还要多。
但是内地方面首先还是要把该讲的理都讲出来,要让香港公众普遍了解这些年内地和香港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中央和内地为了维护“一国两制”、帮助香港保持繁荣稳定做了多大努力。
香港部分舆论深受反对派以及激进势力的影响,形成了某种只认“两制”不认“一国”的畸形“政治正确性”。需要让更多的事实进入那些舆论,触发新的思考。
170:0的这个比例真的代表司法正义和平等吗?如果有些香港激进人士仍能给出“是”的雄辩和宏论,我们愿意洗耳恭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