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洁敏
“石油帮”
周永康在石油系统工作数十年,可以说是其仕途的起点。调走后,周永康依然插手石油系统。十八大后,石油系统查处了蒋洁敏、王永春、李华林、温青山等一连串同周永康有关联的官员。
2015年10月12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法庭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3年,被告人蒋洁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403.9073万元;截至2013年8月31日,蒋洁敏个人和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对于差额部分中的1476.6174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04年至2008年,蒋洁敏在周永康指使或授意下,违反规定,为他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法庭认定蒋洁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同时,对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财物和滥用职权使他人获取的非法利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