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施暴,被患有精神分裂的母亲打死。母亲离家出走,马泮艳三姐妹被托付给大伯父。12岁左右,三姐妹被大伯父以童养媳的方式嫁人。2000年,12岁的马泮艳嫁给了比她大17岁的陈学生,被迫发生性关系后生下女儿。在为陈家又生下一个儿子后,马泮艳逃到广东。今年5月4日,马泮艳向巫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要与丈夫陈学生离婚。
图为马泮艳(左)和妹妹马泮辉。
马泮艳的老家在重庆巫山县,父亲马正平和方登莲结婚后,育有3个女儿,马泮艳在家中排行老二。1997年,母亲不堪家暴用锄头将父亲砸死,因患精神疾病被免于刑事处罚。
父亲死后,母亲方登莲带着3个女儿寄住在大伯哥马正松家。当时,马泮珍12岁,马泮艳9岁,马泮辉7岁,3人都辍学了。不久,方登莲离家出走。
在大伯父家待了不到一年,13岁的马泮珍就出嫁了。婆家给了马正松一笔数额不详的抚养费作为补偿。
2000年,12岁的马泮艳被嫁给了29岁的陈学生。马泮艳说,马正松从她身上得到了3000元钱的抚养费。但陈学生家却表示,实际给了7000元钱和500斤大米。
2000年春节后,马泮艳和陈学生到福建打工,其间,陈学生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马泮艳因反抗受到了殴打。2002年,年仅14岁的马泮艳诞下一女。
2002年,12岁的马泮辉被大伯父嫁给了24岁的罗品金,马正松从她身上得到了4000元的抚养费。2005年,15岁的马泮辉生下了一个儿子。
在2008年以前,马泮艳一共逃过三次,但都没有成功。2008年,马泮艳得知妹妹马泮辉在广东打工,就从姐姐马泮珍处借了1000元钱,独自逃离陈家南下广东打工。因为马泮艳给陈学生生了儿子,此次陈家也没有特别着急地去寻找她。
在外打工8年,马泮艳不乏有男性追求者。但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却发现自己早在2008年就已经登记结婚了。马泮艳说,她从来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签署过任何文件,不知道陈学生是怎么把结婚证办下来的。
2016年5月4日,马泮艳正式向巫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自己和陈学生离婚。同日,她向双龙派出所报案,控告陈学生在自己未成年的时候就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幼女。但是,派出所的民警却告诉她,强奸罪的追诉期最高只有10年。马泮艳今年已经28岁了,应该已经超过了追诉期,因此不予立案。
对于马泮艳的离婚要求,陈学生的态度严厉而明确。他告诉马泮艳,如果马泮艳给他10万元作为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他就同意离婚。不然,就算是马泮艳打官司这婚也离不了。他毫不避讳地说,自己有能力找关系办下来结婚证,就有能力找关系让这个婚离不了。
马泮艳表示,自己在外打工8年,一直是底层女工,虽然攒了一点钱,但是无论如何也掏不出这10万元的“巨资”。她担心,自己会因为没有钱,一辈子都被陈学生给毁了。
大伯父马正松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马泮艳姐妹出嫁时家里确实困难,他妻子也有精神疾病,自己一个人养活不了一大家子。而且当时亲家双方有约定,孩子送过去只是先养起来,等到了适婚年龄再结婚,就是过去的“童养媳”。图为马泮艳14岁的女儿。
马泮艳说,和陈学生结婚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本意。她对于一双儿女没什么爱意,对于陈学生更是只有恨。而且陈学生经常殴打她,为了“管教”她不再逃跑,陈学生在床头放了一根半米长、一拳粗的木棍,经常无缘无故地打她,让她“老实一点”,自己现在身上还留有伤痕。图为马泮辉。
在外打工8年,马泮艳不乏有男性追求者。但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却发现自己早在2008年就已经登记结婚了。马泮艳说,她从来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签署过任何文件,不知道陈学生是怎么把结婚证办下来的。正是因为这个结婚手续,马泮艳至今无法组建家庭。图为马泮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