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魏则西的死,让部队医院、百度和莆田系被顶上了风口浪尖。
据北京青年报的报道,涉事的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生物诊疗中心已经停诊。5月2日,国家网信办发言人称,网信办、工商总局与卫计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和处理。
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
一位网友在微博上说,自魏则西事件之后,他才知道很多部队医院的科室实际上是被承包了出去。但在业内人士看来,部队医院科室承包早就不是秘密。
前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副教授、中国妇产科网创始人龚晓明医生曾在自己的微信公号上撰文称:“可能还是有很多人不清楚,人民解放军医院是值得人民信任的,怎么会呢?!”“除了几家大的部队医院,大部分的军队医院的妇产科、皮肤科、耳鼻喉科都是被私人承包出去了,承包人就是借了解放军医院的牌子,唯利是图,做过度医疗的事情,因为军队医院也不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
据两名科室承包商向凤凰网透露的信息,对部队医院或公立三甲医院的科室承包,更重要的是“看关系”。
“看关系”
在网上搜索“部队医院科室承包”,除却投诉的网帖,还有一些“科室寻求合作、转让”的信息。
一位曾在四川省某部队医院承包妇产和不孕科室的承包商称,想要进部队医院和地方二三甲医院承包科室,需要“拼关系”。
一位曾在吉林省某部队医院承包口腔科的承包商也提到了“关系”:“(科室承包)有的是一百、二百万,有的地方是十万二十万也能进去的。”“不找人你肯定不行。”
承包商称,一般在部队医院承包科室合同会签五年,然后再续三年,但公立医院时间不定,一般也会签订长期合同。“也看领导,领导能干几年,他一般就给你签他的任期之内的。”
谈到承包的价格和利润分成时,两个承包商仍然把“关系”当成最大的因素:“具体要分多少得看关系怎么样,一般来说(医院)分流水的30%以下,有的地方收10%,这要看你的关系谈得怎么样了,这个不确定。然后设备的投入,人员的投入,场地,到底用多少间房,多少张铺床,手术设备都是要谈,这就是看当时的关系了。”“一般部队(医院)的是毛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几。”
“没有什么行价,也得看关系了,有的时候关系好了的话,就不用钱,关系不好的话,你花个50万也保不住。”
根据腾讯财经的调查,一位多年任职于部队医院的知情人士称,有些承包商为了持续获得承包资格,甚至会将营业额的五成或六成交给医院。
医院科室承包早被媒体曝光多次。2015年3月,财新曾曝光北京航空466医院有“克隆”医生——一位河南护士全盘复制了同乡妇产医生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主治医生证和身份证等信息,并以她的名义在北京航空466医院妇产科执业,其后此科室被曝出“被莆田系承包”。
缺乏监督的医院
魏则西事件发酵后,舆论开始质疑对部队医院的监管问题。
2000年,卫生部出台了《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之后,公立医院“科室承包”的现象有所收敛。“但这只能针对地方的医院,部队医院不受卫生部管理,所以他们继续把科室承包出去。”一位业内专家在接受凤凰网采访时说。
另一位医疗界人士称:“莆田人为什么都选择部队医院,地方没办法对它监管,这是第一个原因。第二个,跟地方公立医院合作,钱拿不出来。公立医院都是非营利性的,就说是有营利才能分红的,你钱拿不走。原来很早的时候,莆田人搞什么培训费、合作费、咨询费、广告费这样的(名目把钱拿出来),但那个量很小,根本满足不了他们的要求。但部队医院它不受这些限制。”
监管缺位早有报道。在上述财新对北京航空466医院的报道中,一位海淀区卫生局负责人曾回答:“军队医院不归地方管。别说我们海淀区了,连北京市也管不了部队医院。”
如今在网上搜索,还能查到一位网友在2010年向枝江市卫计局的投诉。这位网友称,枝江市6199部队医院碎石科属于私人承包科室,无证行医。三天后,枝江市卫计局回复称:“61699部队医院属于军队开办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军队相关部门发放。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卫生局对该医院无监管权限,您可以向61699部队的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实际上,军队对于部队医院“科室承包”乱象早已出台规定。据《解放军报》2015年1月的一篇评论称,几年前,解放军总后勤部和总后卫生部都曾出台了《军队医院管理若干规定》《军队医疗机构业务帮带管理规定》,《关于规范军队医院为伤病员服务诊疗流程和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在这些文件中规定,对擅自扩展床位规模、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发布医疗广告等10种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今年3月,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计划用3年时间,分步骤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被医疗界解读为“部队医院’科室承包’现象或将走向终结”。
“部队这块,军改了以后就不可能再合作了,现在的合同到期了以后就不会再续了。”承包商说。
(凤凰网 柳远)
“莆田系”与部队三甲医院合办科室合同曝光
5月2日,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收到一份疑为“莆田系”林氏家族下属公司与部队某医院合作开办科室的合同,该合同细则揭开军队医院与“莆田系”集团所谓合作的“神秘面纱”。
名不对题的收费票据
收费单据显蹊跷
2014年10月,医疗行业内部人士郑奕(化名)女士来到解放军某总医院医学整形美容中心,希望通过医学手段去除脸上的痘印。在该中心工作人员的推荐下,郑女士进行了一种名为“BBL”的激光美容项目。
然而,就在治疗结束后,懂行的郑女士却在学院出具的收费票据上发现了问题。在其提供的2张“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门诊收费票据”上,分别开列了“光动力学KTP激光”、“氩离子激光进口机”、“红外线照射”等项目,而更让人不解的是,“刮痧疗法”也赫然在列。
“这都是些什么?和我做的项目完全不是一回事儿”,郑女士说,尽管实际收费的数额与之前约定的并无出入,可是这些并未进行的项目还是让她感到蹊跷。而针对这一现象,中心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确是,“这是通常的做法,让我不用担心。”
发改委回应复本
发现问题的郑女士将此事向北京市发改委反映,2015年9月9日,郑女士得到了发改委方面的回复。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信访答复意见书》中,前街一号记者看到,“该单位医学整形激光美容中心收费项目与治疗项目不符的情况属实。该单位医学整形激光美容中心……存在价格违法问题,我委已立案,将依法处理。该单位增设医学整形激光美容中心未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我委将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移交。”
而在此期间,郑女士还收到了该中心方面的“求和”短信,对方愿意支付双倍于诊疗费用的补偿金,但郑女士没有同意。在她看来,能够让一家部队医院开具包含虚假成分的收费票据,其背后隐藏的事情一定不简单。
包含院方提成的合同书
合同书封面
通过相关渠道,郑女士得到了一份名为《某总医院医学整形中心合同书》的文字材料复印件。这份合同中,甲方为解放军某总医院,乙方为北京百德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总则
前街一号记者发现,该合同文本共6页,其总则中明确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总医院与北京百德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办‘某总医院医学整形中心’,特制定本合同”。
该合同中约定,双方合作形式为“设备投资、技术合作、共同经营、独立核算、利润按约定分成,法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号”,而该地址即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总医院所在地。
合同细则
根据合同约定,该医院将为医学整形中心提供临床业务需要的诊断室、观察室、手术室、治疗室等场地,而公司方则逐步投入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的医疗设备和营运资金。且合同暂定三年,合作意向为十年。
合同细则
该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中明确约定,第1-3年甲方(医院)按毛收入的8%提成,甲方保底收入240万元;第4-6年甲方按毛收入的9%提成,甲方保底收入360万元;第7-10年甲方按毛收入的10%提成,甲方保底收入580万元。
而在合同书的第九章中,双方约定“中心”管理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甲方委派3名(含科主任1名),乙方委派2名(含会计1名);“中心”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主任由甲方担任,副主任由乙方担任。
合同加盖双方公章
在合同尾页,双方均加盖了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签字,其中乙方法人为林金华,签署日期为2009年4月28日。
郑女士表示,在某总医院中,极少有人知道这份合同的存在。而该“中心”就在医院内,它和该院的烧伤整形科组成了一个大的科室,“其实就是一个科室,里面的大夫有军医也有外聘人员”。而这些外聘人员平时的装扮和医院医护人员一样,外人根本区分不出来。
莆田系助推科室违规开设
作为医疗行业的业内人士,郑女士表示,根据《军队对外有偿服务管理规定》,部队医院与投资商合作开设医疗美容合作项目,必须向总后卫生部报批。
然而,她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医院方面不仅未就合作事项进行报批,就连该院烧伤整形科,也是在未报批、没有编制的情况下,违规开设的。
科室主任执业地点与解放军某总医院不符
更让郑女士担忧的是,所谓的医学整形激光美容中心中,院方委派和公司外聘的两位主任的执业医师证的执业地点,均不在该医院。根据两人的执业医师证复印件,一人执业地点系“北京二十一世纪医院”,另一人则为“乌鲁木齐总医院”。
前街一号记者查询后发现,《中国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对此,郑女士表示,这两人执业医生证中的执业地点,均不在解放军某总医院,“属于明确的非法行医行为。”
郑女士称,她通过医疗系统内部渠道了解到,与医院签订合同的北京百德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莆田系”下属公司。
通过进一步查询得知,北京百德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11日成立,注册资本10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医疗、医疗器械科技开发、转让、咨询;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投资咨询;市场调研;销售机械电子设备、健身器材、医疗器械(限Ⅰ类)、电子产品。”两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林金华(法人代表)和林天赐。
然而,该公司已于2016年3月4日,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大型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观察者网综合凤凰网、微信公众号“前街一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