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前湖南益阳市委书记、湖南省委副秘书马勇被控滥用职权和受贿一案,在湖南郴州中级法院一审开庭。
1万美元买官的现任安化县委书记杨光鑫
据澎湃新闻报道,此番马勇被控受贿犯罪,主要事实发生在其担任益阳市长和市委书记期间。其中有益阳三名官员为职务升迁向马勇行贿,包括时任安化县长的杨光鑫和现任益阳大通湖区区长梁成立。
2012年,张某陪着时任安化县长杨光鑫找到马勇妻子李万新,请他替李的升官之事向马勇说好话,并送上1万美元,李万新将此事告诉马勇后,杨光鑫顺利升任安化县委书记。
看到这样赤裸裸的卖官鬻爵,“杰人观察”深为益阳官场交易货币的变种感到惊奇。买官也要用美元,左派的朋友们首先会不会骂杨光鑫“不爱国”,甚至给他扣上“汉奸县委书记”的帽子?
我更惊讶的是,马勇被抓已有11个月,被查实卖官鬻爵也很久,特别是现在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可行贿买官的人中,除了肖胜利已因其它贪腐原因落马外,杨光鑫和梁成立当官依旧。“杰人观察”不禁想问,一万美元买来的县委书记和区长,到底还能当多久?
更诡异的是,杨光鑫的1万美元买官事件,媒体报道出来之后,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上居然隐去了其名字。对此,“杰人观察”有理由怀疑,这是不是湖南省纪委在对曾经同为纪委干部的刻意袒护?
看杨光鑫的简历,他是纪检干部出身,曾是益阳市纪委的要员。一个纪检官员,居然以美元买官的形式谋取职位,这的确是中国反腐最黑色的幽默之一。
“杰人观察”认为,不管杨光鑫和梁成立行贿额的多少,只要他们行贿行为被查实,就不应该再给他们在党政主要领导岗位上的机会,因为从道德的层面看,这样的人已经突破了执政党所称的起码底线;从信誉上看,他们已经失去了官员和民众的起码信任。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由此可知,杨光鑫和梁成立的行贿数额都超过了1万元,并且都存在向党政领导行贿的情节,依法应当以行贿罪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可湖南倒好,行贿者不仅不用担心受到法律追究,反而还可以继续当县委书记和区长,这么干,把法律置于何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书记和县长之职的最终审查批准权限在省委,因此,湖南省委组织部和纪委有必要对此事作出正式回应。“杰人观察”希望省委组织部和省纪委回答四个问题:
一 官员以行贿获得升迁,是不是应该撤销这种升迁?倘若不撤销,是不是鼓励买官行为?
二 官员行贿,在数额和情节上都突破了最高检的刑事立案标准,为什么不追究这些人的刑事责任?这是不是对腐败的纵容和保护?
三 有行贿记录的官员,还有资格担任党政主要领导吗?现在普通老百姓连信用卡逾期未还都要面临计入诚信档案和拒绝贷款的危险,怎么官员如此严重的非法行为,却还能继续盘踞在买来的主官岗位上?
四 中央加大力度反腐,湖南却任由买官者在买来的岗位上继续任职,这是不是对中央反腐精神的另类抵制甚至宣战?(陈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