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9 适应“互联网+”特点,具备条件的考生可以一次性预约并参加科目二、三的考试。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重点10 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由原来的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
重点11 放宽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条件限制。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重点12 明确了身体条件证明的有效期。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附:交通违法扣分标准(4月1日起实行新驾驶证记分标准? 原先规定依旧执行)
123号令中关于驾驶证记分标准的规定
123号令中关于驾驶证记分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