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局拳打叶问3票房造假已处分 盘点造假票房竟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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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之战》票房自产自销

2014年3月,一部“自产自销”式影片《英雄之战》,让电影圈哗然一片。这部由何润东与陆毅主演的动作片,首周末取得4100万票房,但多家媒体披露该片投资方道和影业涉嫌大量“自购票房”,扰乱市场秩序。

多家影院经理面对该片的“自购票房”行为,并不排斥,但大部分影院经理对《英雄之战》影片质量并不认可。在排片上,即使“钱能通神”,院线方面也多排在较为冷僻的时间段,因此也造成了在多数影院中,《英雄之战》看起来票卖得火爆,实际影厅里观众稀少。

广电总局电影局周宝林处长,曾向时光网记者表示,“自购票房”现象并不属于违法,其行为相当于电商前不久举办的“三八节”包场看电影活动。至于算不算一种新型营销模式,“现在还不好说,电影局也在对此现场进行研究和讨论”。

《英雄之战》的“包票房”行为,对同期上映的其他几部影片来说,有扰乱市场秩序的嫌疑,被媒体指出属于《不正当竞争法》范畴。北京某律师事务所郑律师表示,所谓的不正当竞争法,必须有起诉方以及特定对象的存在,才能构成刑事案件。也就是说,除非有与《英雄之战》同期上映的其他影片,比如《白日焰火》、《警察日记》,对《英雄之战》提起诉讼,否则《英雄之战》自购票房依然是属于电影局监管的范畴,不必负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