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福建省纪委监察厅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监察室推出四项举措,强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监察室坚持将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放在首位,夯实纪检监察人员业务提升的基础。他们将纪检监察“一报两刊”订阅到各党支部和纪检监察机构及其分管领导,要求省局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监察室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杂志,并不定期推荐学习文章(栏目),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领导、监察室负责人积极借鉴吸收纪检监察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形成学中思、思中悟的良好风气,在学习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水平。
一段时间以来,省质监局一些直属单位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造成纪检监察工作推进难、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此,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监察室要求各直属单位在不增加编制(人员)情况下配齐配强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夯实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基础。他们要求在省计量院、省标准化院、省质检院、省特检院、省纤检局等5家大的省局直属单位单设监察室(科),小的直属单位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有专人研究思考、抓工作落实。
为强化党内监督举措,从源头上解决监督难以落到实处问题,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监察室针对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反映党内监督难,缺乏切入点和工作抓手等问题,要求省局直属单位监察室(科)负责人列席直属单位党委会议、局(院)务行政会议等重要会议,发挥“前沿哨兵”作用,对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拨付)等,在未形成事实之前的第一时间,及时监督和“报警”。对人员招聘、招投标等从制定方案(标书)起介入监督,而不是考试时或开标时才到访、监督,避免变成为他人“站台”、“背书”,确保监督落到实处。
此外,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监察室还要求干部职工提任和评先评优必须事先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省质监局下属单位多,人员有几千人,有的下设有二级、三级单位,有的还全省垂管。仅靠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监察室和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几个人,难以对干部职工平时议论较多的提任和评先评优工作实施有效监督。针对这一情况,要求干部职工的提任和评先评优必须事先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作为必经程序,做到“每提(评)必审”,防止出现“带病提拔”、“带病推优”问题。(通讯员 翁书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