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相亲后献初夜无果怒告性侵 称想再被强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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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竹一名年轻女子阿娟(化名)与王姓男子相亲后没多久,就到摩铁(汽车旅馆)与对方发生关系,并献出自己的“第一次”,但因为2个月对方不想理她便怒告性侵,然而检警在她的LINE中发现“亲爱的,谢谢你给了我不同的第一次,感觉好特别!”、“你是我未来的老公!”等句,实在不像是性侵,她还说希望王男“再强奸她一次”,就可以拿到证据,夸张的言论让检方决定不起诉。

妙龄女相亲后献初夜无果怒告性侵 称想再被强奸一次

据台媒报道,王男侦讯时反驳性侵一说,指称去年8月透过相亲认识阿娟,2人便相约出游,前往桃园平镇一处摩铁发生关系,而且是阿娟主动要他上床,事后也还经常联络及外出,可能是因为后来不想继续来往、没有帮忙修机车才会被告。

检警调查,阿娟一直到去年10月才报警,事隔2个月也无从采集相关检体,虽然她说案发后曾LINE王男表达不悦“没有准备好爱我之前,怎么可以做强暴我的行为?”,而对话纪录她已经删除了,不过王男提出的通讯纪录中并没有这一段,反倒是有“但愿人生中很多的第一次,你都能陪着我开心的渡过!”、“你要小心一点,你是我的依靠耶”、“是我的最爱耶~”等留言。

检方认为,根据对话内容,阿娟从头到尾都没有表达不满、愤怒或是恐惧等等一般被性侵者会有的情绪反应,而且她还说希望王男能“再强奸她一次”,这次不会再让对方毁灭证据,想要透过“再次牺牲”这样的激烈手段,拿到被性侵的证据,实在是非常夸张,因此认为真实性有疑虑、证据资料也对被告有利,最后决定不起诉。

[责任编辑:卢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