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官马彩云遇害引发的思考!
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马彩云遇袭身亡事件:马彩云是北京昌平法院法官,其审理过的离婚案件当事人持钢珠枪闯入其家中意欲行凶,但因为枪支故障未能如愿,嫌疑人随即谎称是玩具枪之后夺路而逃,马彩云及其丈夫随即开始追赶,在此过程中嫌疑人开了两枪击中马彩云致使其死亡,并导致马彩云丈夫轻伤。随后嫌疑人畏罪自杀。
由上述情况可知,这一事件是打击报复主审法官并致使法官身亡的一起严重暴力刑事犯罪,虽然最后犯罪嫌疑人畏罪自杀,但并不能因此减轻其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罪恶!
马彩云作为基层法院法官,代替国家行使国家审判权,无论其做出何种判决,其行为本质上讲是职务行为,是代替国家依法判决。无论当事人有何种理由,有何种困难都不应当寻仇报复法官!
犯罪嫌疑人对于马彩云在其离婚案件中的判决不满,可以通过上诉和申诉来主张其诉求,但是犯罪嫌疑人却采取公然杀害法官的严重罪恶行径,理应受到谴责和唾弃。但是现在,大家去看看今日头条的评论都是怎么写的?叫好者有之,同情杀人犯有之,替杀人犯洗地者有之,说是国体制度者有之,甚至还有某些人叫嚣这是官逼民反。
看完这些评论,我再也坐不住了!我再也无法保持平静,因为我的心中只有愤怒!
同胞们,难道你们连基本的是非观念都没有了吗?难道你们连对与错的界限都混淆了吗?可悲啊!这就是所谓的言论自由吗?此种在人伤口上撒盐的自由,要来何用?
在这里,我请求我的同胞们,请你们明辨是非,不要爱心泛滥,杀人者,不值得同情,更不是英雄,他只是一个杀人犯,破坏国家法制,残杀无辜生命,更可恨的是居然杀手无寸铁的女人!
如果,我们在大街上看见男子手持凶器残杀妇女,我相信出于本能的正义感,是个男人都会冲上去与之搏斗。
可是,为什么当被杀的妇女变成法官之后,大家的正义感荡然无存了?
平心而论,虽然我没有接触过马彩云,但作为一名基层警察,我是钦佩她的。为什么?因为她年均结案400余起,平均下来每天1.5起案件。我自认算是尽职的,但是和她一比,自己简直无颜再见江东父老!
法官也是人,不是神,也不是机器,法官也会累,也有喜怒哀乐,让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审理判决1.5起案子,这种工作压力可想而知是非常艰巨的任务。马彩云在这种状况之下没有选择放弃,顶着案件责任终身制的压力坚持下来不得不让人钦佩!
其实,马彩云可以选择离开,以她的工作经历当律师不光可以有高额的收入,还不用那么累那么苦,但是她没有,她选择坚守在中国法制的第一线!
过去,犯罪嫌疑人只是打击报复办案警察,现在犯罪嫌疑人开始报复主审法官,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标志性事件!
就事件本事而言凸显出了中国法律缺乏对于政法工作人员的法律保护!警察、检察官、法官都时刻面临着严重人身伤害的威胁!如果,我们的法律连执法者的生命都无法保护,那么执法者的生命该靠谁来保护呢?
中国警察平均每天都有人殉职,却没有引起舆论的普遍关注,但今天马彩云遇害却引起了轩然大波,为什么?我们国家,从建国之后没有袭警,到慢慢有了零星袭警,到现在全国普遍存在袭警现象,再到今天的公然杀害法官,这是为什么?其实,这就是破窗效应。
在他们杀害警察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警察。
在他们杀害医生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医生。
现在,他们开始杀害法官了,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法官。
那么,你要等到他们杀你的时候再说话吗?
在警察天天面临暴力袭击之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暴力袭警蔓延,变成了一个全国性的普遍问题,袭警案件高居不下,袭警违法成本过低又变相鼓励了对政法工作人员的暴力犯罪,现在,这种暴力袭击终于蔓延了,可以说对于马彩云的殉职,我们社会的每一个人都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我们再继续坐视放任对于政法工作人员的暴力犯罪,终有一天我们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在国外的法律中有关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亲属的特别保护条款,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并且将袭警警察、检察官、法官、和他们的家属的行为视为重罪!但是很遗憾的是现在我国法律中没有类似的相关条款,一个袭警入刑十几年未能实现,很令人费解。
我们国家的法制进程是一直在向前发展的,很多法律也与国际接轨,但是很多条款并没有引入我国法律之中,这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希望国家相关部门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尽快出台政法工作人员法律和制度保护的相关政策,保障警察、检察官、法官能够依法履职!
请不要让警察天天有牺牲,不要让检察官提心吊胆,不要让法官担心自己就是第二个马彩云!
(来源:警界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