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这么多年,我一直处在惶恐不安当中,经常做噩梦,也经常梦到自己回家乡,看见那些熟悉的亲人……”
1日13日,在某羁押场所内,桂敏海如是说。
身为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的桂敏海,近日成为境外舆论关注的焦点--“铜锣湾书店老板失踪”的消息被香港和国外的一些媒体热炒,还有人发起“寻找桂敏海”行动。桂敏海是什么人?他所谓失踪的真相究竟又是什么?
桂敏海,1964年5月出生,原籍浙江宁波,1996年取得瑞典国籍。2003年12月8日,在宁波经商的桂敏海组了一个饭局,席间推杯换盏、觥筹交错。饭局结束时,桂敏海做了一个让他后悔至今的决定,就是自己开车送朋友回家。
当晚21时17分,桂敏海驾车从宁波市江东区驶往镇海区途中,经过宁波某大学时,将一名横过马路的在校女大学生撞倒致其死亡。
“我视力不好,只听见‘砰’的一声,就出了这个车祸。”桂敏海痛苦回忆。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经检测,事发时桂敏海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mg/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公安机关依法认定,桂敏海负事故全部责任。
害怕坐牢缓刑期间偷渡潜逃
2004年8月,桂敏海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对于上述判决,受害者家属提出异议,强烈要求给予桂敏海严厉惩处。
因为自己一次醉驾,让一个幸福家庭瞬间支离破碎,这令桂敏海痛悔不已。但是,他更担心自己真的因此入狱服刑。于是,在法院判决后不久、民事赔偿还未全部执行完的时候,桂敏海做出了另一个错误选择。
“我就开始害怕了,害怕坐牢。而且出了这么一档事,我在国内实在没法发展下去了,所以我想我还是走吧。”桂敏海说。
2004年11月,还处于缓刑期间、依法不能出境的桂敏海,按照精心设计的计划,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以出境旅游的名义偷越国边境,辗转多国,一直潜逃在外。
针对桂敏海畏罪潜逃,2006年8月,法院裁定撤销对罪犯桂敏海宣告缓刑两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两年。公安机关对其展开网上追逃。
潜逃的日子并不好过。期间,桂敏海与他人合伙做生意,但与日俱增的财富却难以掩盖与日俱增的负罪感和愧疚感。提起逃亡生涯,他用得最多的词就是“惶恐”和“内疚”。
“出国以后,我本来以为心理压力能够缓解,但事实上反而是加重了。”桂敏海说,“一方面,我逃避责任,对于受害者家属是心理上进一步的打击;另一方面,我偷渡出境,不仅没有接受原来的处罚,又进一步触犯了中国法律,是罪上加罪。”
因为负案在逃,桂敏海不敢回家乡,无法在父母身边尽孝。“没有国,没有家,没有故乡……古人说,我心安处是故乡。心不安,哪里都不是故乡。”他说,“我的内心是很痛苦的,我经常用物质享受去排解这种痛苦,实际上是排解不了的。我长期受到心理折磨,整日做噩梦,引发高血压、心脏病,痛苦不堪……”
桂敏海说,这些年虽然逃到境外,但心里始终感觉漂泊无根。特别是得知父亲病重,身为家中唯一的儿子,无法在老人身边照料,自己不止一次地想回国自首,却始终无法鼓起勇气走出这一步。
就在他午夜惊梦,纠结于是否该自首的时候,2015年6月,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桂敏海失去了见父亲最后一面的机会,只能寄情纸笔,在《祭父亲》的长文中倾诉哀伤:“我宁愿死了以后埋在父母坟的下面,死的时候能够陪陪他们。我不知道死的时候葬在什么地方,那是很可悲的。”
桂敏海说,这一刻,他才开始真正反省自己,也切身体会到,12年前,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漠视,给另一个家庭带来的生离死别,是多么痛彻心扉。这促使他下定决心、回国自首。
2015年10月,桂敏海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郑重声明:“让我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以来,桂敏海写下多份悔过书。他说,在下决心回国投案自首的那一刻,自己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我要承担我自己的法律责任,我也愿意接受任何处罚。”
得知受害者家庭的凄凉境遇后,桂敏海更加愧疚难当,希望向他们转达自己的深深歉意。“我要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最诚挚的道歉,对不起!我知道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和痛苦是没法弥补的。我会尽有生之年来赎罪,哪怕只能给他们带来一丝一毫的安慰。”
得知自己回国自首被境外炒作为“失踪”事件后,桂敏海郑重声明:“我回国投案自首是我个人自愿的选择,和任何人无关。这是我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不希望任何个人和机构介入或者干预我回国的事情,甚至进行恶意炒作。”
桂敏海还表示,“我虽然有瑞典国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还是一个中国人,我的根还是在中国。所以我希望瑞典方面能够尊重我个人的选择,尊重我的权利和隐私,让我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经侦查,桂敏海还涉嫌其他犯罪。相关涉案人员正在配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