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基金怎么办 申请材料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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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前申请人可携带材料到市红十字会办理

今日泉州网1月7日讯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红十字会获悉,2015年度省红十字会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简称“大病救助基金”)即日起开始接受申请,申请时间截至2016年3月15日。

可申请救助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为2015年度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5.1分级中一级、二级者)、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救助对象为患有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重特大疾病。

对于申请者个人年度(出院结算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内)发生的救助病种住院医疗费用(应扣除已接受各级各类社会救助金额及单病种保障费用后)超过2万元的,以当地医保部门及医疗单位加盖公章的费用结算单为准,并附对应的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居民凡是享受了政府单病种保障的11种疾病治疗政策(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血友病)的,还须从其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中扣除政府单病种保障的实际补偿费用。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低保证(低保审批表与当年低保金领取存折)、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证等家庭情况证明;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单位出具的费用结算单,同时须附有对应的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未参保的,则应提供每次住院费用包括出院小结和住院发票;申请人姓名的社保卡或银行活期结算户存折复印件;患有政府单病种保障中的11种疾病的农村申请人需提供新农合管理中心打印的报销补偿费用结算表。

“申请人只需微信关注南安市红十字会,从官方网站上即可下载申请表。”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陈振华说,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后,备齐需提供的所有材料,到市红十字会(市政府大院8号楼1层)申请办理即可。(南安商报 记者何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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