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12月29日讯 记者从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了解到,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晋江经济开发区企业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做好开发区企业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经济开发区商会将对开发区商会会员单位困难职工进行摸底调查。每个申请补助的困难职工完整填写《晋江经济开发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后;各会员单位对各公司的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认真核实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确认无误后于2016年1月5日前报送到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联系人:李晶晶,联系电话:0595-82167006 13788808829。
困难职工的界定条件、补助方法是怎样的呢?申请补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困难职工条件
加入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的会员单位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职工。
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城镇低保户职工;
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低保线上浮50%以内)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如:单亲职工、残疾职工);
意外致困户:因病因灾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补贴说明
补贴金额:500元/人;
补助名额:每家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人,具体分配名额待各会员企业报送后,商会会同开发区管委会再予确定。
该项补助不与工会补助人员重复。
困难职工须报送材料
填写《晋江经济开发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需加盖单位行政章及注明行政部经理联系电话、行政部经理签名);
困难职工本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属城镇低保职工还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单亲职工需提供户口薄复印件,残疾职工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2015年因重大疾病住院的困难职工,应提交医院住院发票、疾病诊断书(或出院小结)。因工伤事故或交通事故致困的困难职工,还需提供工伤事故认定证明或交通事故认定书。
详细报送程序如下:
申请: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晋江经济开发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及《公示》。点击下载
审核:本单位行政部对困难职工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公示:困难职工所在单位行政部,对困难职工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就业情况、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公示的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
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帮扶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进行审批。
归档: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审批后,将相关资料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并作留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