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气价势在必行
视频来源:泉州电视台
今日泉州网10月21日讯 昨日,备受关注的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在泉州市行政中心举行,此次听证会对实施阶梯气价方案的三档标准进行听证,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结束后,泉州市物价局将进一步完善阶梯价格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听证会共有18名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参加。就物价部门提出的听证方案,代表们普遍支持实施阶梯气价。同时,有代表建议方案要考虑弱势群体;有代表则认为,方案中养老院与学校的气价不降反升不合理;有代表则提出,第一档年用量280立方米偏低,可参照深圳、佛山提高到300立方米以上。
泉州市物价部门介绍,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听证会后,会继续调整完善方案,将上报市政府审批,然后再正式下文向社会公布。
听证方案 拟定三档气价标准
根据泉州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及价格方案,实施分档计价办法后,泉州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及价格标准拟分为三档(比例为1:1.2:1.5):
第一档用气:年用气量280立方米(含)以内,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用气价格维持现行价格不变(3.8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年用气量280~400(含)立方米部分,覆盖区域内15%居民家庭用户,用气价格按第一档气价1.2倍确定(4.56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年用气量超出400立方米部分,这部分居民家庭用户比例占5%,用气价格按第一档气价1.5倍确定(5.7元/立方米)。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对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居民家庭用户,按每增加1人年度用气量增加70立方米,最高增加气量不超过年度210立方米。
泉州市物价局介绍,该方案对一般家庭正常生活用气影响不大。“居民天然气多用于做饭和洗澡,80%的居民用户年天然气用量不会超过280立方米。”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用气价格为4.18元/立方米。
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及价格方案后,具体的阶梯气量以年为周期计算,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对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居民家庭用户,按每增加1人年度用气量增加70立方米,最高增加气量不超过210立方米的标准调整年度分档气量。
照顾弱势群体 适当调高第一档用气量
此次18名听证会参加人都表示,泉州市居民用气实行阶梯式价格制度是势在必行。
听证会参加者们在赞同实行阶梯价格的同时,也提出了多个给予弱势群体优惠的意见,特别是对低保用户、养老院等群体,听证参加者们普遍认为优惠政策应多向该群体倾斜。
观点一:三档定价标准有待商榷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刘晓旭认为,分档用气的标准用量及价格有待商榷,参照北京、上海等地区,第一档保障居民生活用气的量多在300~400立方米内,且价格也相对优惠。
燃气公司总经理张晓明表示,北京、上海等城市为西气东输沿线城市,而福建为中海油公司供应,经过海上管道输送,单位输配费用相比较高。第一档以保证居民生活正常用气为原则,定量280立方米充分考虑到家庭做饭、洗澡等基本生活用气,而北方地区还要增加冬季供暖用气这一大块,因此定量较高。
部分听证参加人还表示,应建立动态价格调整机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价格。
观点二:对学校、养老院等机构应给予优惠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用气价格为4.18元/立方米。
消费者代表黄景良建议,在用气价格上对社会困难群体给予相应的减免政策。而这一观点与媒体工作人员张沼婢不谋而合。张沼婢建议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应将实行阶梯价格后多出来的收入拿出来专款专用,部分补贴社会困难户。
林里楠则更多关注养老院与学校的需求。他认为,养老院与学校本身就是应该靠社会多扶持的,而此次阶梯价格听证方案中,养老院和学校的用气价格不降反升,“不合理”。林里楠建议,物价局根据养老院与学校普遍的用气情况,专门设立一个用气量和用气价格标准,超过该用气量标准的才实行4.18元/立方米的价格。
华大财务处副处长、高级会计师詹儒章认为,阶梯气价方案应遵循限制过度用气、保障居民基本用气为原则,对于燃气公司增加的收入,应专款专用于居民用户终端维护上,或补贴给养老院、学校等,关注此类群体的需求。
消费者代表陈喜凤做了一组数据分析,按照每户一台氧气灶(一小时用1立方米天然气)、一台热水器(一小时用1.5立方米天然气),每天均使用半小时来算,每天大约使用1立方米的天然气,年用气量则达到了365立方米。“前期我查找了深圳、佛山等地的用气标准,他们都在300立方米以上,建议我们也可以将第一档的用气量标准稍微提升,普及更多用户。”
(综合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海峡都市报闽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