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12月10日讯(文/陈梅凌 图/林伟文) 近日,安溪公路分局产权所人员经多方调查,成功查获一起交通事故造成路树损失案件的相关责任人,追偿路产损失费11500元。
12月7日,安溪分局产权所人员在省道307线进行公路日常巡查工作,巡查至115K+90M处时,发现公路左侧数棵路树被损坏倒在路边,产权所人员立即下车查看。经现场勘验清点,被损坏的路产有:大叶榕6棵,小叶榕1棵,轮廓桩1根。通过收集现场散落物、走访周围群众、询问交警部门等方法,产权所人员了解到在12月5日深夜,一辆小型轿车在此处发生交通事故,撞向路边路树,造成路产损失。
经过多方努力,产权所人员核实车主信息,积极联系车主,耐心向其讲解《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逃避赔偿路产损失的相应后果。经过沟通,肇事车主于12月8日主动前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公路局窗口办理了路产损失赔补偿的相关手续,并缴交了赔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