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建立城市道路交通排堵保畅长效机制 成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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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泉州网讯 近日,石狮市出台《关于建立城市道路交通排堵保畅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管理、加强合作”,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强化措施,并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快速、处置高效”的方针,建立健全城市道路路政巡查机制、区域联防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畅、有序。

为加强对石狮市城区道路交通排堵保畅工作的领导,石狮成立了石狮市城区道路交通排堵保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城区道路交通排堵保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

根据实施意见,公安、交建、公路、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

公安部门在节假日、大型活动前期,要对辖区交通拥堵点段进行摸排,确定一批重点治理对象,建立工作台账,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并在辖区主干道入口处设立执勤岗位或设置交通诱导、流量检测、交通信号灯设施,控制交通流量,对于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人跨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全面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制度,促进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对交通的影响,做好城市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时的交通疏导工作。

交通和城市建设局将着力推动公交优先发展,提高公交车准点率;规范出租车营运行为,严厉打击“黑的”等车辆非法营运行为;严格依法治超,不断完善治超监控网络,严厉查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协助公安部门维护道路交通行车秩序;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在新建、改建道路时,应配套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公路分局将强化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加强对重要路段的监测、监控,负责道路标志标线及危险路段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防护,恶劣天气时加强巡查,及时掌握道路运行状况,对缺损的构造物和淤塞的道路及时进行维修和清理,保证道路安全畅通。

市城市管理局要对占道堆物堆料、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进行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中心市区公共绿化植物要全面排查,及时修剪、移植影响交通安全的绿化植物;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引起的路面树木断枝、倾倒引发的交通拥堵,要及时派人处理;要协助公安部门维护道路交通行车秩序。

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中,将建立健全城市道路路政巡查机制、区域联防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即城市道路在常规状态、应急状态、养护生产状态、发生交通事故状态和交通战备状态下,各部门要实施巡查,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城区公路安全畅通;当城市道路遇到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情况时,以区域为主,公安、交通、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积极做好区域联防和灾害预防及处理工作;当城市道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公路设施损坏严重导致交通中断或严重影响车辆通行等突发事件时,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公安、交建、公路、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部门密切配合辖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公路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

(石狮日报 记者 林春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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