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相杰
2015年2月28日,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尹相杰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尹相杰当庭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截止2015年3月13日,尹相杰和公诉机关皆未提出抗诉,尹相杰案的一审判决生效。根据该判决,尹相杰于2015年7月24日释放。
2015年8月,尹相杰曾与于文华前往松堂关怀医院慰问老人,为孤寡老人募捐并送上温暖祝福,同时在炎炎夏日也为老人分发了西瓜。
早前报道:
尹相杰毒龄12年 曾否认有毒瘾
据人民网报道,今年2月28日,歌手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尹相杰说:“我认罪,对于查获毒品数量也没有异议。我没有毒瘾,只是最近工作压力太大,为了减压,才吸毒。”尹相杰自称毒品是和朋友一起吸毒的时候,剩下的,然后自己带回了家中,朋友具体从哪里来的,并不是很清楚。
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尹相杰坦承2003年开始吸毒,但解释称没有毒瘾。称吸毒是为减压,因为年底工作量比较大,活动比较多,经常熬夜。尹相杰供述,公安机关在其朝阳区天鹅湾北区7号楼2门902室2层的卫生间起获他非法持有的毒品,并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