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成贪腐高发人群 专家吁重视“村官”苍蝇

人民网

近年来,涉及村干部贪腐的消息屡见报端。17日,山西省纪委通报了9起村干部涉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9名村干部通过索贿、贪污、挪用公款、套取国家补贴等不同的手段,把不该拿的钱揣进了自家钱袋子。有专家向人民网表示:“村干部已成贪腐高发人群,对‘村官’中的‘苍蝇’,须引起重视。”

“村官”贪腐存在多种表现形式

部分村干部沦为“黑老大”

“村官”是农村基层组织“从事公务”的干部,虽不是行政意义上“国家工作人员”,但诸多案例表明“小干部大贪腐”。如深圳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官”周伟思被曝拥有20亿身家;温州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河北曲阳七里庄党支部书记刘会民自2001年担任村主任后,10年间非法敛财达7100余万元。

佛山中院曾披露,2010-2012年,佛山两级法院共审结了40件(其中二审案6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数共计62人,涉案总金额达8582.76万元。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刘蓉华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面向群众的街道干部、‘村官’成为贪腐的高发人群。”

刘蓉华分析认为“村官”贪腐存在3种形式,首先,是在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谋取私利,少数村干部从中截留、克扣、套取、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和拆迁补偿款;其次,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克扣惠农资金。此外,农村贿选问题也时有发生。

除了贪腐,部分村干部沦为“黑老大”。如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七里庄原村支书刘会民,因贪污受贿上千万元并领导等级分明、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等罪名,于2013年8月一审被判死刑。

刘会民案并不是个案。据《南方日报》报道,佛山市警方今年4月抓捕了以犯罪嫌疑人黄敏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抓获嫌疑人10多人。被捕的黄敏昌正是佛山市安富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进向人民网记者指出,“‘村官’中的‘苍蝇’,损害了广大农民利益,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给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须引起重视。”

当前村务监督不到位甚至缺位

应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针对“村官”监督短板,《人民日报》今年2月发表评论称:在我国,“村官”本不是官,但往往权力很大。个别地方的“村官”甚至被称为“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拥有很大的“能量”。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根子在于现行制度没有把“村官”当干部,失去监督导致权力滥用。

在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看来,小村庄大腐败现象令人震惊,这“血淋淋”的事实,充分暴露出当前农村基础自治组织权力运行过程缺乏必要的制约,尤其在对公共事务建设与公共资源配置方面,当前的村务监督还不到位甚至缺位。

南开大学政治学系主任程同顺教授则指出,村民监督村干部担心被打击报复,大多数村民是不想和村干部撕破脸的。而一些基层政府监督不力是因为很多行政工作需要村干部配合,认为没有必要得罪村干部。

[责任编辑:卢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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