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姝)昨日,中纪委发布本月来第三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周报”,再次通报了142起案件。其中,北京市5起,仅昌平区就有四起,两起公款旅游、一起公款购买礼品、一起大操大办喜宴婚庆。
自本月起,中纪委建立了违反八项规定“周报”制度,此前两周已连续发布了两个“周报”,共计通报了403起典型案件。
昨日发布的第三个“周报”,涉及京津冀等23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两个单位。其中,四川省通报的案件最多,达16起,其次是湖南,15起。10起以上的地区还有河北、黑龙江、河南等地。
至此,连续三周“周报”,通报的违规案件已覆盖了除宁夏之外的30个行政区,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5个单位。
按照中纪委的七大类分类方式,第三个“周报”与第二个“周报”相同,“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仍是“发案率”最高的类型,达28起。
值得关注的是,在去年“月报”和前两个“周报”中排位居后的楼堂馆所违规,在第三个“周报”中“跃居”第三名,各地通报的违规超标准修建办公用房问题,达13起。而前两个“周报”,此类问题都未超过10起。
中纪委三令五申的违规发放公款送礼和发福利行为,“发案率”仍不低,达20起。另外,大操大办喜宴婚庆也多达13起。
违规干部的级别,也跟此前相仿,乡科级是“大头”,约达119人;县处级24人,厅局级仅1人。
除了移送司法机关,对于违规干部的处理,撤职一直是“量刑”最重的处理方式。142起案件中,被撤职的案件共计9起。
4月21日通报这批案件主要涉及公款大吃大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收送节礼、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