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周报曝光220起典型案件 三成违规涉“三公”

新京报

自4月8日首个周报通报了183起案件后,中纪委网站昨日发布第二个周报,各级纪检机关共查处了220起典型案件,共有257人不同程度受处罚。本月起,中纪委设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周报制度。

两份周报案例覆盖30省份

昨日第二份“周报”,23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通报了查处的案件。而首个“周报”,则有21个省区市、3个中央单位通报了查处情况。这两份“周报”,已涵盖了除宁夏之外的30个省区市。

第二份“周报”通报情况的23个省区市中,黑龙江通报的案件最多,达40起。其次是山东、贵州,都是20起。内蒙古最少,仅1起。

干部在家时间增加30分钟

在设立“周报”制度之前,去年中纪委曾发布“月报”,每月通报一次查处八项规定典型案件的汇总情况。对比去年9月至12月的“月报”,以及8日的“周报”,公款大吃大喝下降明显。

中纪委月报各地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时,将案件类型分为七大类:楼堂馆所违规、公款大吃大喝、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公款旅游(国内)、公款出国、大操大办喜庆婚宴、其他(收送节礼、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违反工作纪律、慵懒散等)。

去年,“公款大吃大喝”一直稳居各月的“前三名”。如去年11月,各级纪检机关共查处820起公款大吃大喝案件,占当月总量的5.53%,位居第二名。

但今年以来,“公款大吃大喝”发案量明显下降,首个“周报”仅7起,昨日的第二份“周报”也仅6起。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认为,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公款大吃大喝的治理效果最为显著。国家统计局财务司也发现,统计结果表明,由于文山会海、招待和饭局减少,领导干部在家时间平均增加了30分钟。

■ 案例

京通报5案件 4官员受处分

昨日中纪委网站的第二份周报里,北京共通报了5起案例。其中,景山街道向干部发放超市提货券、实物等福利,共计86.2763万元。东城区房管局以节日慰问品、劳保用品、交通补助等形式向单位职工发放购物卡、提货券、实物等,共计59万余元。

还有北京市西城区环卫中心副主任刘丕远和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信息化委因组织公款旅游被通报。

2013年8月,西城区环卫中心副主任刘丕远带队赴新疆参加改革研讨会,会后刘丕远等人由乌鲁木齐当地环卫部门带领参观喀纳斯湖等地,费用由对方承担。

2013年9月10日至15日,石景山区经济信息化委组织有关人员到杭州、宁波进行智慧城市建设考察。除累计时间为1天的公务活动外,其余时间到杭州、嘉兴、绍兴等旅游景点进行参观游览,共计消费106597元。

另外一起案件是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副处级调研员王志学大操大办婚礼。

景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冯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城区房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赵明杰,石景山区经济信息化委主任、党组书记李元涛,副主任吕志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昨日记者致电案件涉及的各区,截至发稿,仅石景山区明确给了回复。石景山区表示,该区在作风建设方面抓得很严,区纪委专门制作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学习手册,并发到领导干部手中,加强党风廉政的学习。区里领导干部每人都签署了廉政责任书,区纪委签署了加强纪检监察承诺书。石景山表示,今年区纪委每个月都有宣教活动,比以前频次增多,今后该区对领导干部廉政作风的监督也会比以前更严格。 新京报记者 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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