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第一医院举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动员培训会

泉州市第一医院[责任编辑:黄如萍]

5月23日下午,我院在东街院区第一学术厅举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动员培训会,对全面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由吴晓民副院长主持,各临床科室正副主任、诊疗组长、医师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等近400人参加培训。此次动员培训会是我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有效解决“看病贵”、“药价贵”问题,切实降低群众药费负担,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院正式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

泉州市第一医院举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动员培训会

(培训会现场)

吴副院长强调,各科室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重大意义,加强政策学习,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第一医院举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动员培训会

药剂科林志航主任解读“关于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实施方案及药物一致性评价”,阐述“4+7”带量采购的试点任务和内容,从工作目标、组织保障、职责分工和具体措施4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我院关于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实施方案,并针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作专题培训。

泉州市第一医院举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动员培训会

(林志航主任作专题培训)

医保科郭志军主任解读“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实施方案医保配套政策”,从国家试点工作和福建省落实跟进方案暨医保配套政策两方面,解析将4+7中选药品采购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及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中选和非中选品种差别化医保支付标准,以及实行医保药品货款代结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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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军主任作专题培训

医务部郑辉明主任解读“福建省卫健委落实4+7工作配套政策”,指出要高度重视中选药品的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畅通优先使用通道、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宣传培训、提高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水平、建立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做好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监测、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并明确了近期工作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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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辉明主任作专题培训

“4+7”带量采购,即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2018年11月,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简称“4+7”)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由11个纳入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组成采购联盟,给出一定比例的市场份额进行联合采购,以量换价。

泉州市第一医院举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动员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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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带量采购)

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是“三医联动”改革突破口,对完善我省药品采购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指导推进厦门市开展试点基础上,于6月1 日起全省积极跟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结果,采购使用“4+7”中选品种。我院积极响应,制定和部署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以分管院长为组长、药学、医务部主任为副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制定宣传培训、药品遴选、药品采购、药品使用、监督考核、保障措施等具体措施。

泉州市第一医院举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动员培训会

“4+7”带量采购是落实国务院“确保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更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是医改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体现,具有重要的深远意义。我院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患者用上安全、有效、经济的中选药品。

文图供稿 吴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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