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于10月12日开始网上报名

泉州晚报

近日,泉州市教育局发出有关通知,明确2021年下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全市统一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2日—10月22日。

认定对象和条件符合要求方可申请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正常一年开展两次,此次开展的是下半年的认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市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认定对象和条件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我省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户籍或居住地(含有效居住证)在我市的人员;2.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4.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新增申请人实名核验功能

申请不同的教师资格种类,有相应的学历条件要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自身实际情况及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特别注意,网报系统新增申请人实名核验功能,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按规定,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携带相关材料在10月下旬现场确认

泉州市教育局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负责审查,现场确认时间统一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29日(工作日时间)。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教育局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现场确认点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及认定领取证书。注意正确选择确认点,有疑问请向相应确认点咨询。(记者曾聪虹 通讯员陈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