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获悉,为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有效促进生产消费外贸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1年二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措施开始兑现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
根据要求,享受政策的规上制造业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021年二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且产值较2019年二季度增长10%以上;2021年二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二季度增量达20万千瓦时以上,其中“三高”企业增量达10万千瓦时以上。
新建项目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新建项目投产并纳入统计的制造业企业,2021年二季度工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且2019年二季度产值为0的,二季度工业用电量达到50万千瓦时以上。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2021年二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二季度增量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元补助,其中属于2021年“三高”制造业企业的,按企业2021年二季度用电增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新建项目,按企业2021年二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补助。
单家企业补助每季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全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季度补助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记者叶子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