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厦门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第11至第14部分正式发布,至此《规范》完成了全项目共14部分的发布与实施。
以往,我市公共场所部分双语标识英文翻译不规范,不仅给来厦工作、生活、学习或旅游的外国人带来不便,也影响城市形象和对外交流。规范公共场所双语标识体系是国际化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一环。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外办的牵头指导下,市翻译协会组建了由中国翻译协会、中国外文局、厦门各高等院校外语院系专家、学者和外籍专家组成的编译委员会,组织专门工作团队开展编译工作,分主题、分阶段完成我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的英文翻译规范编制和实施工作。
《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服务领域英文翻译和书写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译写原则、译写方法和要求、书写要求等,适用于本市公共服务领域中各类设施及功能、警示和提示等公示语信息的英文译写。分为通则、道路交通、组织架构与职务名称、旅游景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科技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餐饮住宿、商业金融、司法系统、口岸设施和闽南风俗等14部分,此前已经发布了第一至第十部分。
除此之外,市翻译协会还组织专家组完成了全市道路交通旅游及公共场所标识英文译写的排查整改,并应相关部门要求,翻译和审核了数千条厦门市新建重点工程和重大民生项目的英文标识。(记者 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