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市场监管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
《行动方案》明确了证照登记、安全隐患、培训行为、广告宣传、收费管理等五大方面整治内容。
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先取得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许可证,再到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登记,方可开展培训活动。《行动方案》指出,对证照不齐全违法开展学科类培训但符合办证条件且自主申请办证的经营者引导其办证办照,对证照不齐全且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者依法依规处置。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责令其停办整改,在整改到位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复查核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办学。对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制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留作业。坚决纠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此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推行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记者 郭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