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标准提高

泉州晚报

本报讯 (记者吴志勇 通讯员蔡婉玲)为进一步强化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帮扶服务,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从10月份起,泉州台商投资区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本次提标将惠及全区2620名低保对象和45名特困人员。

据悉,台商区城乡低保标准按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5%进行调整,即由原来的每人每月最高7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最高775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构成,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775元的130%计算,应为每人每月1007.5元,最终确定为每人每月1010元。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的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40%确定,即分别不低于172元、430元、688元。因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全自理的每人每月1182元、半护理的每人每月1440元、全护理的每人每月1698元。对机构集中供养的对象,原则上救助供养标准再提高40%,即全自理的每人每月提高到1655元、半护理的每人每月提高到2016元、全护理的每人每月提高到23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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