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人员演示出租房易燃物的燃烧情况和危险性
本报讯 (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陈水秀 文/图)为加强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推进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日前,泉州台商投资区组织多部门对前期摸排出的14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出租房 存在安全隐患
责令限期整改
两天时间里,台商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柯志民带领台商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分局、科技经济发展局等区直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派出所分管领导及执法人员、片区民警,先后到4个乡镇(张坂镇5栋、东园镇2栋,洛阳镇5栋,百崎乡2栋)进行出租房屋专项督导检查。
在张坂镇仑前村的一处5层建筑,检查组看到,一楼店面与楼梯间仅用彩钢板隔断,再往上走,位于三层和四层的10多间出租房,隔断也全部采用彩钢板。据介绍,彩钢板防火功能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此外,其中一部疏散楼梯锁闭,且里面堆放大量杂物占用通道;走道和疏散楼梯间未安装应急照明灯,公共走道和居室未设置火灾探测报警器;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检查人员当场开具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告知书》和《整改通知书》,责令房东限期整改。
张坂镇上塘村一栋8层建筑内租住着63名人员。经检查发现,该栋建筑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存在“三合一”隐患;外墙设置防盗网但未设置逃生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租住30人以上,但只有一个疏散楼梯;一楼出口处停放较多电动车,且充电不规范;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等等。同样地,检查人员现场开具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告知书》和《整改通知书》,责令房东限期整改。
部门 联合全面检查
保障消防安全
督导检查中,检查人员结合《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对各出租房屋租住人员数量,居住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规范用电用火用气、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是否在建筑门厅、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是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存在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合用,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的“三合一”“多合一”隐患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出租房屋房间分隔材料是否使用可燃易燃彩钢板进行了现场测试。
经检查,发现各出租房屋不同程度存在灭火器过期、电动车违规停放占用疏散通道、电线私拉乱接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对出租房屋业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普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相关规定,要求各出租房屋业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要采取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器、智能充电桩等简易消防设施设备和技防措施,提高出租房屋火灾防范能力。
检查过程中,柯志民要求各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乡镇政府、派出所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回访复查,督促隐患整改到位,保障出租房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