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民政科了解到,台商区4家养老服务机构因实施“明厨亮灶”标准改造建设,分别获得一次性补贴3万元。
日前,台商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下文简称《意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含敬老院、幸福院)进行“明厨亮灶”改造建设,区财政给予每个按“明厨亮灶”标准改造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试点补贴3万元。“明厨亮灶”实行阳光操作,便于公众监督,让“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近日,可获补贴的4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单出炉,分别是洛阳后埔村农村幸福院、洛阳镇敬老院、百崎乡白奇农村幸福院和百崎乡敬老院。
此外,为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服务老年人,避免资源闲置浪费,台商区根据《意见》给予已建成并于8月底前投入运营的幸福院3万元补助,给予已建成、8月底仍未运营的幸福院2万元补助,确保此类幸福院10月前运营,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留守老年人、空巢老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最终,洛阳镇梅岭村、下曾村、上曾村、后埔村,东园玉坂村、龙苍村、上林村、东园村、后港村,张坂镇上仑村、前头村,以及百崎乡里春村等12家农村幸福院在8月底前投入运营,分别获得3万元补助;洛阳镇前园村和东园镇溪庄村2家农村幸福院在10月底前投入运营,分别获得2万元补助。本报讯 (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饶文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