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 台商区查处超限车辆75部、超载车辆307部

泉州晚报

区交通执法大队联合东园交警中队在县道开展治超统一行动 近日,在泉州台商投资区交通执法大队和交警大队的联合执法行动中,一货车因超限运输被处罚。

今年以来,台商区交通执法大队和交警大队把治超工作融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提升工程”和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辆、混凝土运输车辆超限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治超工作长效治理机制建设,确保部门联合、地区联合、路面治超与源头治超相结合,进一步形成全区治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台商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本报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庄永强 文/图

夜间巡查执法 加大治理强度

日前,台商区交通执法人员联合张坂交警中队在通港路张坂西帽山石子场路口路段开展治理超限超载检查时,对陈某驾驶的一部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及地磅检测,该货车运载沙子,车货总重5.97吨,超过总质量限值2.87吨。驾驶员陈某表示,其受一物流公司委托,从西帽山石子场要运载沙子到惠安东桥。当场,他无法提供该趟次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执法人员责令其自行卸载超限部分。最终,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500元、记6分的处罚。

“为了逃避处罚,一些驾驶员会利用下班时间或夜间出行。”台商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介绍,为此,执法人员通过加强晚间或夜间巡查,打击超限超载行为。

据悉,台商区交通执法大队和交警大队建立健全交通公安治超联合执法常态机制,组织了1个联合执法队,每个执法队由3名交通执法人员、3名公安交警组成。日常巡查中,两单位依法加大货车检测和检查的工作力度,采取固定检测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要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干支线结合部,重点工程周边路段,重点桥涵、隧道等部位的巡查力度,每月开展不少于3次的路面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不少于5天的路面流动治超,重点打击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车辆违法行为。截至9月20日,台商区共检测车辆126部,查处超限运输车辆69部,罚款8.85万元;查处几何超限运输车辆6部,罚款4100元;查获货车超载并进行处罚307部。

加强源头管理 强化宣传教育

台商区正式批准的货运企业有17家(普货、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混凝土运输)。为了加强货运源头的监管,特别是加强重点工程、沙石料场、矿山、货车装载场(站)、大宗货物集散地、港口、码头等区域的监控,台商区交通执法、交警部门加大对上述区域的巡查和监管执法力度,进行有效打击,切实防止违法超限车辆出厂(站、矿)上路。今年以来,台商区交通执法大队深入货运源头企业进入宣传,并与15家源头企业签订责任书;台商区交警大队走访辖区渣土车运输企业,发出整改措施函20份。

同时,台商区交通执法、交警部门积极开展治超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治超工作的各个环节,特别是随着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及时调整宣传重点,继续保持舆论声势,在坚持现有宣传方式的同时,通过制作宣传图册,宣传标语等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工作。宣传内容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注重实效性,集中展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效等,并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今年以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3场,悬挂宣传标语60幅,出宣传栏2期,制作、分发宣传单3500份,深入货运企业宣传30次。

1年内超限三次 列入信誉记录

台商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提醒,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坚持先卸载后处罚的原则,在依法作出处罚处理后,将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进行登记,对1年内查出超过3次的超限运输车辆、驾驶人和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将驾驶人、车辆、企业的违法情况通报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信誉考核的依据。

同时,将冲关、逃逸的违法超限车辆信息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将收集到的“黑名单”车辆信息在网上公布,实行全省联网协查、重点检查,发现违法车辆一律严管重罚。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