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联合台商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各医疗单位药房规范化建设及精神类药品专项督查,发现问题2处,要求限期改正。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台商区医院、4家乡镇医院和弘润医院共6家医院的医疗单位药房阴凉区建设、精神类药品(针剂)保管条件、管理、使用及销毁制度等进行重点检查。据了解,大部分医疗机构都能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规定,使用专册登记,能做到账、货相符,购进渠道合法。检查中也发现,洛阳镇卫生院储存麻精药品的保险柜容量无法满足储存需求;百崎乡卫生院未按要求在福建省特殊药品管理网站上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使用情况进行勾对。
据悉,之后,执法单位还将组织对有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