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图来自浙江高考语文阅读题原作者巩高峰的微博。
高考过后,“一条草鱼”刷了屏。事出2017年高考浙江省语文卷,其中有一道现代文阅读题,讲的是一碗草鱼汤的美味。因为题目之难,有人戏称,枉费在朋友圈转发了那么多条“好运锦鲤”,没想到败给了一条草鱼。更火上浇油的,是文章原作者巩高峰现身,称“标准答案没出来,我怎么知道我想表达什么”。
阅读理解题,原作者竟然“理解不了”?这种极富视觉冲击力和讽刺意味的事件,几乎每年都会成为热炒话题。作家周国平日前甚至出书,题目就是《试卷中的周国平》,表达了对阅读题出题方式的不满。巩高峰之所以一夜变“网红”,正是因为这种“反讽”。有人认为,这是高考命题不合理的典型例证:作者本人都不知道“想表达什么”,考生怎么会知道?这样的考题,能检测出真实的语文水平吗?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们不妨厘清两个概念,“写作”和“命题”。很多时候,“写作”是一种浑然天成的状态,作家纵然会“设计”,但往往受笔下人物、事件牵引,水到渠成,如果边写边想“这段用两种修辞”“下段用一组叠词”,恐怕难入佳境;“命题”恰恰相反,对命题者来说,如何用一篇文本,最大程度地考查学生语文素养,是其终极目的,在这个过程中,有分析、解读、升华等“化验其成分”的过程,再正常不过。
矛盾就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画美人者”和“解剖美人者”,心境毕竟不同,要求前者干后者的活儿,不可能没有别扭感和冲突感,更可能“当时就这么写的,没细想为什么”。其实说到底,很多作家写作时,凭借扎实功底和深厚积淀,很多时候“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但对考生而言,必须说出个一二三来。原作者不会阅读题,看似矛盾,实不矛盾,因为两者目的不同,结果自然可能会有出入。正如巩高峰表示:“小说我写完了,跟我就没关系了,谁爱怎么解读都是可以的,老师拿去出题当然也是可以的。”
分解剖析名篇佳作,进行阅读理解,是语文教学的重要方式。学语文如同学体操、武术,一开始要进行动作分解,经过反复练习才会变成本能;也如学书法、音乐,都要经过临摹、背诵、模仿的阶段,等到了一定水平,自然会厚积薄发。正如中小学生写作文时,允许想象、虚构某些场景、情节,抒写积极正面的思想感情,这不必解读为“撒谎作文”,对阅读理解题“答案”的把握也是如此。古往今来许多大师、大家,谁一开始不是从学习别人起步的呢?作为一名中学生,被老师用阅读理解题的方式“扶一程”,很有必要。等到掌握了各种技巧,具备了一定素养,自然不必寻寻觅觅“作者想表达什么”,而能自成一家之言。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妨对“原作者做不对阅读题”现象多点理解和宽容。阅读理解命题最难的一点,是文章向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考题就是要提炼出共识部分,让“一千个考生心中只有一个或几个哈姆雷特”,否则就要扣分,争议的焦点就在于此。难道问题就无解了吗?不尽然。
语文教学中,阅读理解不可或缺,考试也必不可少,但要想达到真实检测考生语文素养的目的,题目不妨灵活一点,少点“标准答案”,允许“言之不同”,只要说得在理,就能得分。这样,无论是对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还是发散思维能力,抑或是增强考试的科学性、准确性,有百利而无一害。
当前,高考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但“宏观层面”居多,对“微观层面”的改革尚需发力,阅读理解考试改革不妨先行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