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们一块钻进超市的仓库,搞了瓶朗姆酒,又溜进了一家打烊了的餐馆,拿个杯子,围城一桌,连下酒菜都不用,就干喝了起来。
雨还没停,酒就要溢了,扶墙归去之前,”明天再来喝啊“,一哥们挥着手吼着。
2.第二天睡到快中午,一出门就遇到一个音乐人,雷鬼,不用介绍都知道,脏辫,红绿黄线帽,俨然一副bod marley的模样,领着我转悠,看有意思的涂鸦,跟大街上孩子们打棒球,我还击出了一记全垒打—— 在十九次挥空棒以后。
大概是为了不让我再耽误别人20局,“一块去喝一杯吧?”哥们提议。
我想起之前在哈瓦那的旅馆听来的一件事,在哈瓦那,也是一个当地的音乐人,领着一个法国哥们转悠,然后带他去一家酒吧,点了两杯莫吉托,买单时发现是30美金,就算放在游客中心区,也撑死不过10美金的模样,所以,结论是,他被坑了,而且没啥招。
“这边啤酒大概多少钱啊?”我警醒地问,“看地方吧,一般是一刀一罐,但我们去当地人的喝自酿的,一大杯只要5-10比索吧(半刀不到)“再后来,我后悔问过这么个问题。“先生,请拿账单来,谢谢”,我朝服务员招手。“我来付”,他把账单夺过去。“这怎么行,你带我逛,理应我付”“认识个朋友,又不是为了让你买酒的”,他坚持不让。
吵得正凶时,“怎么啦?”边上的大叔走过来,在了解了情况后,他沉思了起来。“这样吧,这回你们其中一个先付,等会另一个再回请一杯,不就好了吗?”他说,最后只能让他先付了,但酒我是喝不下了,大中午的,我昨天的酒都还没醒过来呢。于是改成我请他吃午饭,两份鸡肉饭,也就吃了两刀,“唉,在这里花点钱真是难啊”我感叹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