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区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展开 举报最高奖2万

泉州晚报

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一店主因私自售卖烟花爆竹被行政处罚。记者了解到,台商区警方日前正开展“打黑恶 缉枪爆”专项行动。群众举报有功的,最高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记者黄雅珊 郭子芳 通讯员辛伟彬)

近日,台商区公安分局洛阳派出所在安全检查过程中,现场查获一金纸店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等共计16件,店主刘某华对未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私自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但未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台商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刘某华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并收缴相关爆竹。

据了解,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黑恶 缉枪爆”专项行动以来,台商区公安分局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断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在短时间内迅速打开局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共破获涉枪涉爆刑事、行政案件1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1人,捣毁制贩窝点1个,收缴各类枪支5支、子弹20发、烟花爆竹138件,排查涉枪涉爆单位27家次,整改枪爆安全隐患21处。

台商区警方表示,为进一步营造严厉打击“黑恶枪爆”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台商区公安机关深入辖区张贴《福建省公安机关关于严厉打击“黑恶枪爆”违法犯罪通告》1500份,悬挂横幅标语100条,并制定奖励机制,举报有功的,最高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电话:0595—27393110。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