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3月3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民政局获悉,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以下4类社会组织可实行直接登记,即行业协会商会类、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强化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
“直接登记不需要寻找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前置审查,也不需要主管单位的批文和盖章,直接到晋江市行政审批中心民政窗口申请名称预审,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即可。”晋江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王惠蓉介绍,双重管理模式则意味着除了要得到民政局的批准外,还得找一个业务主管单位,“可以说直接登记简化了前期登记流程。”
根据规定,直接登记程序包括由5个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向晋江市民政局申请名称预审,名称审核通过后,向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民政局根据相关条件和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在材料提交齐全的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登记。
社会组织是社会事业的重要载体,在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了解,目前晋江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达1059家。其中,社会团体76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88家,基金会8家,社会组织数量位居泉州市县级区域首位,在全省县级市中位居前列。接下来,晋江也将出台相关《意见》,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对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的监管。
名称预审申报材料:
1.《社会团体名称预审申请表》(一式一份);
2.《社会团体发起人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
3.发起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发起时需提交,一式一份);
4.发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单位发起时需提交,一式一份)。
(记者_林文婧 通讯员_郑明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