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被裁员怎么办?
没签合同被裁员,可以向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控告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同时按照工作时间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或者结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五险一金,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请求双倍工资时,诉讼时效是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并且,实践中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发工资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所以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又是逐月失效的。另外,一旦公司及时补签劳动合同,也将直接影响请求双倍工资,并且实践中是法律不再支持员工的请求,即会拿不到双倍工资。
公司裁员不给补偿怎么办?
公司裁员不给补偿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就裁员赔偿进行协商解决;
2.仲裁解决。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诉讼解决。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结果或劳动者不服仲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公司裁员而不愿意赔偿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公司裁员补偿金怎么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讲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