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葫芦岛监管分局核准武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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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葫芦岛监管分局关于武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葫金监复〔2025〕55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关于核准武林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沈发〔2025〕6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武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葫芦岛监管分局
2025-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