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环境安全不容忽视。省生态环境厅近日部署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各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信息收集研判、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等,有效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根据工作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要紧盯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企业,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确保查找出的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到位,特别要加强大雨前后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利用汛期超标排放、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信息收集研判,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处置;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扎实做好应急车辆、应急物资装备等工作,在获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全面排查污染影响范围,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