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契约型私募基金商事登记试点落地 成为全国首发

深圳日报

3月29日,深圳商报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经国家发改委同意,深圳市即将成为全国首个组织开展契约型基金“实名”投资企业商事登记试点的城市。

目前,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证监局等部门正在加快制定相关落地细则,并依托福田、南山、前海等风投创投集聚区,储备了首批参与“实名登记”的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本周内便可开放登记,试点“开闸”在即。

2021年12月,国家发改委在相关文件中正式同意深圳市率先组织开展契约型基金商事登记试点,这是继升级“双Q”政策、建设“好人举手平台”后,深圳深入落实私募基金行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又一关键举措,标志着首批清单“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改革事项的持续落地见效。

契约型基金区别于合伙制、公司制基金,具有募集范围广、运营方式灵活、运作成本较低、退出机制灵活、资金安全性高、税收更加优惠等特点,是私募市场重要组成部分。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存续私募基金产品中,约65%为契约型基金,其中大多数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21年末,深圳市430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共计19354只,总规模2.27万亿元,其中契约型基金13130只,占比67.84%。在契约型基金中,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类基金产品共计849只,仅占所有契约型基金数量的6.47%;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类基金产品总规模1445.62亿元,仅占18.16%。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契约型私募基金虽然数量多、资金量大,但因为缺乏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此前往往无法作为未上市/未挂牌公司的股东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人进行工商登记,能参与一级市场股权投资的较少。而在此次深圳率先试点‘开闸’之后,私募基金管理人运用‘非法人产品’的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的,便能被允许以‘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名称’的形式登记为被投资公司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

该负责人指出,这意味着以后契约型私募基金有望摆脱“三类股东”的身份,更多参与到一级市场的股权投资中,也能在私募股权领域获得更多青睐。本次试点有利于增加资本市场长线资金供给科技创新战略,有效优化被投企业IPO或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及并购重组的法律机制等。

业内人士表示,契约型私募基金商事登记试点落地,对于深圳市乃至全国风投创投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为全国私募创投领域的改革破冰提供“深圳智慧”,助推深圳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建设。(记者 谢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