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 推进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试点工作

中国信息报

电子扫描数据作为大数据技术应用的一种,在提高基础数据质量方面,可以发挥快速、准确、全面的作用。为了实现统计调查工作与时共进,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自2020年开始推进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简称CPI)调查电子扫描数据采价试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就结合试点实践情况浅谈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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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试点发现,采用电子扫码采价后,辅调员采价工作时间极大缩减,由原本半小时至一小时减少到几分钟;不仅如此,电子扫码采价获取价格数据更准确,扫描条形码可直接获得商品信息及其实际成交价,便于快速核对商品规格,同时对于附加优惠促销条件的规格品,可以省略人工折算步骤,有效提高了价格数据的准确性。

但试点中也发现,在应用过程中还存在需要完善和改进之处。

首先,扫码采价目前还不适用于所有规格品。例如部分鲜活食品,如肉、菜、干货等由超市自己分装或散装的规格品,条形码为超市自制码,调整更换频率高,与普通商品相比其条形码不具备长期性、唯一性等特点,不适合进行扫码采价。

其次,商品信息显示仍不够完整。部分商品经超市的自助结算机扫码,还无法显示采价所需的所有详细信息,例如单件商品优惠、搭售商品信息等,无法根据扫描结果直接进行规格品比对和价格折算。

此外,与调查对象交流减少。直接开展条形码扫描价格后,采价员与超市各个货柜理货员的交流减少,不利于获取如促销活动时长、商品消费情况、补货情况等详细信息,对价格走势的判断、更换规格品的选择方面有所制约。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细化应用扫码采价商品分类,实行一类一策。一是对不同商品扫码结果进行分类,目前可以由结算机或查价机取得的数据应用扫码采价,信息不全或无条码的商品仍采取人工采价。二是继续优化扫码商品的条形码,制作条码小册,避免扫码过程中由于各个商品条形码过于集中而造成的漏扫、重复扫等错误操作,提高采价效率。三是按照《扫描数据应用与管理办法》的要求,每月对使用条形码采价的规格品到现场核实价格、折扣、规格包装等信息,确保采价员对规格品的熟悉程度不降低,规格品信息准确无误。

——加强调查网点交流,探索直采直报模式。传统的现场采价模式下,由于主要依靠采价员采价,与调查网点上层管理人员的接触与交流机会较少,而电子扫码数据应用无论使用何种方式都需要调查网点的高度配合。根据《扫描数据应用与管理办法》的要求,扫描数据采价需要调查网点提供专人负责数据采集与报送,并对CPI调查制度充分理解消化。具体可以分两步走,先利用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搭建起与商超等重点调查对象上层管理人员的直接沟通渠道,为后台抓取交易数据、建立调查网点专人直采直报的探索提供准备;再根据制度要求和各超市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规范的采价、上报、审核制度和流程,将信息化程度高的采价点由人工采价转变为价格直报,进一步提高采价效率,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加大培训力度,转变采价员工作角色。把握大数据应用方向,加大研究探索力度,择优选取年纪轻、文化水平高、信息技术好的人员加入电子扫描数据的工作队伍,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定期沟通扫码采价效果及存在问题,不断更新解决方案。未来考虑将采价员从原先采集数据的角色转变为管理数据的角色,通过专题培训,使其具备基础的数据审核和查询能力,成为大数据背景下业务人员的有力协助者。